再讀新媒體
By: 曉江
單從現實意義而言, 企業基于新媒體的營銷是可以放棄的。新媒體的出現把原本已經足夠復雜的Product-Customer關系變的更為復雜, 為單純的消費者身份加入了更多的Title。雖然, 基于“賺錢”的目的, 這些Title都是偽Title, 但偽Title也可能增加營銷的復雜程度。我認為Marketing 2.0的文章從另一個側面給出了很好的注解, sunzhifeng把企業使用社會化媒體進行營銷時的困惑準確的描述為issue, 而不是Problem。而作為新媒體本身, 有些表現形式已經被事實證明是無法經過時間的檢驗的, 曹增輝就認為Blog Network已經走向消亡。
市場運作本身就處于一種游離態, 傳統的Marketing離市場太近, 利用社會化媒體進行的Marketing一不小心就會離市場太遠。基于贏利的目的, 企業必然是近利的。正是由于這種語境的驅使, 由企業運作的新媒體工作仍需要討論。雖然, 已經有人提出由企業主導建立的SNS也許可行, 但目前也只能停留在“試一試”的層面。
想要在傳統與現代Marketing之間取出一種中間質來很難, 因為兩者有質的區別。傳統勢力強調效果(或者是業績), 而現代勢力強調關系(或者是紐帶)。但是其中的難點是一樣的: 不要指望單純的數據分析可以說明全部的問題, 絕對不要指望。原因曉江已經說過, 商業不是科學。
奧美創始人David Ogilvy (大衛奧格威) 先生的話能說明傳統媒體本質問題:“我們做廣告是為了銷售產品, 否則就不是做廣告。”而新媒體強調的是: 媒體即信息。如果單純基于銷售目的, 新媒體, 包括現代企業強調的星級服務等等都是可以放棄的。新媒體的意義在于, 完成銷售的基礎上盡可能的實現利益最大化, 把銷售以外的、可以決定市場的因素放置于產品--客戶的關系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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