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掌握JavaScript語言的思想前提
來源: TaoBao User Experience Design
作者: 玉伯
無論是公司的同事還是外界的程序員朋友們, 大部分人對JavaScript的高級應用不甚了解, 已有的知識架構里會認為JavaScript僅僅是一門腳本語言, 其作用是給頁面做一些錦上添花的效果, 比如表單驗證等等。潛意識里也就不會用面向對象的思想去編寫JavaScript代碼, 也很少會去深入了解prototype, closures等概念。這導致書寫的代碼經常很糟糕。對于JavaScript的學習, 可能最重要的還是要從思想上認識到JavaScript不是玩具語言。JavaScript的作用遠不止增加點表單驗證, 我們可以看看GMail、看看Google Maps, 如果開發者們沒有對JavaScript足夠尊敬, 是不大可能寫出如此優秀的Web應用的。
JavaScript門檻很低, 但門檻低并不意味著容易掌握。一定程度上, JavaScript的入門容易以及其極大的靈活性, 使得要掌握 JavaScript變得很難。從純語言上講, 我個人的經驗是, 學習 JavaScript比學習Java更具挑戰性。我們大多習慣了傳統的面向對象表述方式, 一定程度上甚至會認為類、封裝、繼承等概念都得像Java、 C++那樣, 可能都從來沒想過沒有class, extend, override等概念也能面向對象。JavaScript的面向對象打破了這種思想上的禁錮: 世界是多樣性的, 條條大路通羅馬。夸張一點說, 深入學習 JavaScript, 更多的是一種思想上的挑戰, 能活躍思路, 擴大視野, 甚至改變對世界的看法。
上面所說的這些, 無意于夸大JavaScript的作用和難度。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會強調自己所學的知識, 但在這里, 我希望自己能很客觀的傳遞一個觀點: 無論什么語言, 想要精通, 都很不容易; 如果想學習某門語言, 就得從思想上尊敬這門語言, 在尊敬的基礎上去學習, 才有可能掌握這門語言的精髓。除了JavaScript, 再舉個HTML的例子:
經常能聽到這樣的話: HTML多容易, 花個一兩天也就會了。我自己也曾這么認為。但隨著使用HTML經驗的增長, 慢慢感覺到, 對于Web前端開發來說, HTML可以說是最難的。HTML4.01規范中的91個元素就如漢字里的2500個常用字一樣, 我們讀完小學后對常用字應該就都認識了, 但要用漢字寫篇優秀的文章, 卻并不容易。HTML也是這樣, 大部分宣稱HTML很容易的開發者, 往往只停留在認識body, p, form, table, div, ul等標簽上, 對于dl, legend, sub, caption等并非生僻的標簽甚至都不認識。在常用字還認不全的情況下, 宣稱HTML很容易, 真的很狂妄。(HTML的難度在于如何利用標簽構建出結構 良好且富含語義的代碼, 就如寫作文一樣, 不能認為認識幾個字就自信能妙筆生花。)
總之, 語言無貴賤難易, 要從思想上尊敬重視一門語言, 才有可能駕馭它, 否則, 將永遠游離在專業程序員的寶殿之外。
(注: 本文已發表在程序員雜志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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