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營銷:形式一直在變,思路從未改變
且不論將舊模式歸結為“紅軍式“是否正確,也不提粉絲經濟能否代表”互聯網思維“,起碼有一點是肯定的——伴隨互聯網普及+技術提升,營銷的模樣已經翻天覆地。
那到底新模式是否顛覆、替代舊模式?我的答案是:形式一直在變,思路從未改變
下面應該是營銷人的常識+私貨:
新模式的中心思想:「正合,奇勝」——簡單的說”正“是產品品質,”奇“是營銷手段。
這里要找我們的老朋友4P來玩:
Product產品品質、place物流渠道和price定價策略就是一種“正”:當“當當”(= =)發現亞馬遜實行大幅度降價策略時,他的第一反應就是“跟進”;當天貓著手布局更廣闊的的物流輻射時,京東也不會放任不管。在正面戰場,雖然雙方實力不是決定勝負的唯一因素,但實力是競爭的基礎——這便是“正,合”,在實力量級不相當的情況下,怎樣的“奇”都是難以取勝的。這句話或許有些絕對,但即使是歷史上有名的 以少勝多的戰役,也是在天時地利人和中找到了某種因素,達到了實力的平衡。
相對來說,Promotion的定義一再被拓展,在我看來,優秀的promotion起到的作用,正是“奇”:最好的案例莫過于加多寶和廣藥的大戰,這場“悲情營銷”使加多寶在營銷界一戰成名,被定義為2013年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案例之一。實際上,加多寶也是在做好了定位和線下渠道鋪設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的promotion動作,可被稱之為案例經典。
感興趣的童鞋可以查看第一名“唐僧同志”的回答:何謂營銷之巔?如何登峰造極?
互聯網帶來的信息爆炸導致”產品”不單單是產品,而是包含渠道、品牌、定價等一切形式的服務,“營銷”也再也不是簡簡單單的promotion,而細化到了每一次服務的“附著力”、每一次曝光的登場、每一次促銷的真誠。
新模式的其他特征:
1. 產品精神
大家都說互聯網思維核心就是“用戶為中心”,不說廢話,這也就是“產品為中心”、“服務為中心”的翻版。問題是大家都知道互聯網時代產品好自然營銷好,還要你營銷人作甚?參見2
2. 定位至深
營銷人更需要把控的是定位,亙古不變的話題以及被討論爛了,可是似乎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能做得好定位,而喬老爺的道理更加顛覆:你給消費者什么,他們就要什么!
3. 基于細節的洞察
把握機會和把握細節的人總會成功,在營銷界更是如此。加多寶洞察了你我憤青時代“對國企的偏見”、olay玉蘭油洞察了“親情缺失”、紅牛則洞察了“年輕人挑戰極限”。所以洞察從來不是抖機靈,需要大量的輸入和分析,以及運氣~
4. 有效溝通、傳遞價值
感謝“尋空“老師的觀點:
當社會化媒體剛剛崛起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不知道基于社會化媒體的營銷應該怎么做,于是傳統廣告的那些經驗便被復制過來了——繼續做 創意,只是換個媒介。當杜蕾斯作為行業內第一個引人注目的案例被廣為傳播的時候,創意為王這一理念達到了巔峰,于是所有的社會化營銷企業開始主導做海報創意,拍微電影,做品牌植入。這里面可以舉出一些例子,比如碧浪的創意圖片——創意非凡,可我看到后也只是贊嘆一句便將鼠標滑輪向下滑了;比如六神花露水的微電影——趣味無窮,固然它可以收獲大獎,但我看了以后也沒有像看了一部優秀電影之后那種有一肚子話要說的感覺;比如天才小熊貓在段子中的品牌植入——非常搞笑,但這些品牌除了行業內人士,其他人真的會注意到嗎?當然還有最難以衡量效果的有獎轉發——它們的轉評量通常不錯,但帶來真正有效的粉絲能有多少呢?——《溝通第一,創意第二》
只有真正的有效溝通,才能帶來品牌價值,單純的創意未必能帶來消費者和生產者之間的溝通,只是創造了流量。這個”有效“我認為是指“有效的將消費者通過優秀的創意、設計、策劃帶入品牌傳遞的價值中去”。注意!并不是帶入品牌,而是帶入品牌傳遞的價值。
5. 因勢而變?形式的變革
營銷從來都沒有定數。隨時間推移,C方碎片化的閱讀、輸入、消費模式等等行為方式,一定會導致B方的隨之而變。在每一個渠道、方向、小眾的、非主流的,只要是個性化的表達的區域,就可以是突破口。 某一個方向或許不能成為引爆點,但是“關注碎片化,且分配足夠精力進行個性化營銷”一定能成為引爆點。
至此,一種早就被總結出來的常識模式應該形成了:
細化一個好的營銷模式,是在”正“的基礎上,準確定位品牌、產品、消費者→洞察共鳴點→傳遞優秀的品牌理念、價值而非直接帶入產品→絕對執行力保證→完成促銷+品牌提升。我想,奇在定位、奇在洞察、奇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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