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在扮演英雄嗎?過去,企業在打造品牌故事的時候都喜歡扮演英雄角色,這樣的品牌定位放之現在的市場上其實并不受用,如今,我們要把顧客視為主角,而品牌則是引導者。
來源: adweek
編譯: Sherry @DIGITALING
(轉載請注明來自數英DIGITALING)
為什么發生了轉變?又是什么使得“品牌即英雄”的理念失效?是顧客,他們的消費心態變得更加復雜,頭腦更為機智,同時也對消費有了更高的期待。任何企圖控制他們的行為都被認為是傲慢和無法接受的。但是當你將自己定位為參與者而不是控制者時,顧客則更愿意讓你走進他們的世界了解其所需。你可以努力從推動導向和以品牌為中心(品牌即英雄)的戰略轉變為以經驗為基礎和重視消費者參與的品牌定位(品牌即引導者)。
那么該如何做呢?讓我們看看《綠野仙蹤》對“英雄”和“引導者”的詮釋。誰是英雄?Dorothy。誰是導師?Glenda。她幫助Dorothy到達奇妙的Oz。毫無疑問,品牌需要成為偉大的巫師Glenda為顧客提供真正的價值。
這個Glenda/Dorothy 概念是我們塑造品牌故事的基礎,而在數字世界里品牌故事是聯接品牌和消費者的重要紐帶。
對于能夠幫助他們達成目標、滿足欲望或需求的引導者,消費者愿意視其為朋友。以顧客的英雄形象為藍本設計你的品牌故事,在滿足顧客需求的同時品牌也自然成了故事的一部分——那么誰會是比英雄更適合來說故事的最佳人選呢?
湯姆布鞋(TOMS Shoes)就是成功運用“顧客即英雄/品牌即導師”理念的典范。湯姆布鞋的創始人是來自美國的才華橫溢的設計師Blake Mycoskie,他在一次往阿根廷的旅程中,發現當地小朋友需要步行數英里尋找清潔水源或上學,卻沒有鞋子保護雙腳,很多人因此患上皮膚疾病,于是他從阿根廷當地傳統布鞋中獲取靈感,成立TOMS這個品牌,并承諾每售出一雙Toms Shoes鞋子,公司就會捐贈一雙給全球需要鞋穿的孩子!這項被稱為“One for One”的活動成功引導了顧客一邊消費一邊做慈善。
當品牌在扮演導師的角色時,他們在人和需求之間搭建了橋梁。無論什么時候,這些橋梁都必須是切實的。過去,說故事的人是橋梁,但是今天,再偉大的故事都是不夠的。記住,我們的目的是參與,所以品牌必須超越講故事的角色成為英雄故事中的一員。這就是說故事的人和故事中人物的區別。
想要成為Glenda有幾個簡單而有效的步驟。首先,消除組織和品牌之間的距離。消費者認可你的品牌,那么當你從品牌的角度去思考和行動時,你的努力將更有價值。
品牌在用語和表達方面也應該學會轉變。當你的目標是引導消費者、增加參與度和互動性時,老一套的用語諸如“目標受眾”的說法將不再適用,因為它們一開始就是建立在錯誤的理念和前提之上。普羅大眾對內容貢獻的程度遠遠超出了品牌自身,他們才是真正有影響力和駕馭整個互動環節的核心。所以,對于品牌來講,“目標受眾”或者“用戶”的概念,是時候該更新換代了。
與此同時,無論你稱他們為消費者、貴賓、顧客還是其他,請一定切記他們的身份,他們在購買產品,體驗服務的同時,更是在定義和創建自己與品牌的故事。理想的情況是,你的品牌成功地成為他們故事的一部分,他們會用有意義且身臨其境的方式和你的品牌互動和相互影響。
最后,我們必須明白一點——消費者更偏愛能夠分享價值的品牌,因此要建立和推廣一種鼓勵合作、參與和分享的品牌文化。人們是不是更愿意去表達和分享自身參與的故事?是不是也很樂意參與其中?答案是肯定的。
別讓Dorothy放棄了。
本文系作者授權數英發表,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數英立場。
轉載請在文章開頭和結尾顯眼處標注:作者、出處和鏈接。不按規范轉載侵權必究。
轉載請在文章開頭和結尾顯眼處標注:作者、出處和鏈接。不按規范轉載侵權必究。
本文系作者授權數英發表,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數英立場。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授權事宜請聯系作者本人,侵權必究。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授權事宜請聯系作者本人,侵權必究。
本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數英立場。
本文禁止轉載,侵權必究。
本文禁止轉載,侵權必究。
本文系數英原創,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授權事宜請至數英微信公眾號(ID: digitaling) 后臺授權,侵權必究。
授權事宜請至數英微信公眾號(ID: digitaling) 后臺授權,侵權必究。
評論
評論
推薦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論一下吧!
全部評論(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