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 | 安徽老舊小區坍塌,承建方被控制!家居安全,再不是一錘子買賣?
昨日,安徽銅陵一建筑物坍塌,引發了人們對于20年、30年以上老舊小區房屋安全質量的擔憂,一旦發生坍塌,誰該擔責?如何檢驗、加固?給家居行業帶來哪些警示?本期家居新范式一起來探。
23年前建的老舊小區坍塌,承建方被控制
安徽銅陵市郊區人民政府28日通報,5月27日13時40分左右,銅陵市郊區大通鎮龍苑小區48棟一側發生坍塌,5人失聯。經全力搜救,截至28日1時28分,5名失聯人員全被找到,其中4人經確認死亡,1人(女,12歲)正在全力救治中。
媒體現場獲悉,倒塌的房屋于2001年建成,磚混結構,共5層,每層有2戶,整棟樓共10戶。此次倒塌的是西邊戶,共5戶,失聯的5人都來自其中。其中,年齡最大的81歲,最小的12歲,還有一名30多歲的女性,一名30多歲的男性和一名50多歲的女性。
目前,事故原因尚在調查中,坍塌房屋相關承建方負責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事發小區54棟居民告訴媒體,龍苑小區是商品房,已經建成幾十年,屬于老舊小區,沒有物業。
家居新范式了解到,銅陵市郊區大通鎮龍苑小區曾經是當地政府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示范點。在2020年,媒體曾報道過該小區以提升庭院品質為目標,開展“綠色家庭”和“最美庭院”創建行動。在2017-2022年間,政府公示顯示,該小區曾分批次被列入老舊小區改造項目。
媒體從該小區附近的商戶處獲悉,近日,銅陵市遭遇了強降水天氣,坍塌樓房位于小區地勢低洼處,“今天發生塌方的時候,我們這邊還在下小雨,這個房子下面的下水管道下方,經過多日雨水沖刷出現了下沉。”目前,坍塌樓房周邊已被相關部門拉起警戒線。
老舊小區房子塌了誰負責?
老舊小區房子塌了誰負責?有律師表示,房屋倒塌主要由三方面因素引起:
第一種是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倒塌,建筑物,構筑物倒塌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就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種是由于第三方介入而引起的倒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后可向第三方追償;
第三種是因為房屋年久失修而導致的倒塌事故,房屋超出耐久年限后倒塌,因房屋所有人也有對房屋進行加固、保養、維修的義務,故,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但是對于大量20年以上的老舊小區,明確責任大小卻并非易事、也鮮有先例。
另有法律界人士對家居新范式表示,施工單位對這座樓的安全責任有時限的,一般是先負有短期責任,短期責任一般是10年,把有質量問題的部位維修到質量合格的狀態,按規定的狀態維護或修復;
長期責任一般是10年以上,會對原有的建設材料的漏洞和結構性缺陷繼續加以保證,維護它們的安全性。
因此,20年后倒塌的情況下,施工單位負責任的可能性,取決于真實的情況及具體事實是如何。
可見,并不是開發商將房子交到住戶手上就完成任務了,建筑的設計方、施工方、開發商等對建筑質量在使用年限范圍內負有終身責任。一旦在設計使用年限期間出現質量問題,相關責任方有修繕、賠償等義務,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
對于房屋的使用年限規定,《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或許具有一定的全國代表性。根據規定,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按照設計圖紙說明的使用年限執行;無設計資料或設計圖紙無標明的,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簡易結構房屋、臨時性建筑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
(2)木結構、磚木結構一般性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30年;
(3)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一般性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4)各種結構的重要建筑、高層建筑的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
結語
隨著我國大批老舊小區進入20年、30年以上房齡,建筑安全越來越頻繁地進入公眾視野,維權、維修、加固將受到數以居民廣泛關注。與房屋相關的家居安全,包括原有門窗、桌椅等家具的安全系數,同樣將受到關注。網上一些防地震家具裝備也有小眾簇擁者。家居新范式認為,建筑20+年后,承建方仍要負責的事例,也給了家居行業制造者、售賣方一個警鐘,安全、承諾是底線。望所有人平安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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