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曉這兩種基本商業模式,對做好營銷有重要意義!
原標題:商業模式難以發現?有且只有兩種基本模式
B2B(阿里巴巴),B2C(天貓、京東),C2C(洋碼頭)、M2C(網易嚴選),共享經濟(Uber、Airbnb),拼團(拼多多)等,提起這些商業模式,大部分人應該都不陌生,每種商業模式的都有代表的明星互聯網企業,知道這些成熟的商業模式不難,難在發現新的商業模式。
(瑞士)亞歷山大·奧斯特瓦德和(比利時)伊夫·皮尼厄兩位博士合著的《商業模式新生代》定義:商業模式描述了企業如何創造價值、傳遞價值、獲取價值的基本原理。(北大)魏煒和(清華)朱武祥兩位教授合著的《發現商業模式》定義:商業模式是利益相關者的交易結構。通讀兩本理論著作,可了解商業模式。
當然,想要發現新的商業模式并不意味著就變得非常簡單,書籍理論只是基礎,發現新的商業模式還一定與個人的經歷、洞察等有關。
就像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鼻祖Uber,其創始人“特拉維斯·卡蘭尼克”創立Uber,是因為在2009年巴黎街頭一個風雪交加的夜晚,怎么都等不到出租車,才發誓一定要推出革命性的叫車應用軟件解決這個問題。這次經歷、洞察也只是其中一個關鍵點,其實,創立Uber,與卡蘭尼克更早就從事共享相關經歷也有很大關系。早在1998年,卡蘭尼克從大學輟學,就與6位好友創辦了世界上第一個P2P共享文件下載資源搜索引擎Scour.com網站,最終因為侵權,被好萊塢29家公司起訴,賠償100萬美元后宣告破產。想要發現新的商業模式,需要學習理論知識,同時更重要的是要多經歷,多洞察。
每個人的經歷、洞察各不相同,這里我們還是回歸講一下如題企業有且只有的兩種基本商業模式,是什么呢?
兩種基本商業模式是——創造價值or傳遞價值。通俗的從盈利模式講是——賣產品or賣流量。
為什么有且只有這兩種?
因為,亙古不變的商業本質“價值交換(古代是物與物的價值交換,后來是貨幣作為信用中介的價值交換)”和現代的商業過程“企業創造價值(產品和服務)、渠道和媒介傳遞價值、消費者購買價值”決定了企業在商業模式上有且只有兩種:創造價值or傳遞價值(賣產品or賣流量)。
舉例說明:
創造價值——賣產品 掙品牌溢價 代表:海爾、美的
海爾、美的等企業通過研發生產冰箱、空調、洗衣機等家電創造價值,售賣掙品牌溢價。
創造價值——賣產品 掙價差 代表:沃爾瑪、家樂福
沃爾、瑪家樂福等商超通過大批量進貨,壓低供應商產品進貨價,抬價售賣掙價差。
傳到價值——賣流量(媒介) 掙廣告投放 代表:BAT
從百度、阿里、騰訊的財報可以看出,BAT三家企業重要收入來源都來自售賣廣告流量。百度是搜索競價(SEM)、品牌專區等廣告;阿里是直通車、鉆展等廣告;騰訊是微信朋友圈、廣點通等廣告。
傳遞價值——賣流量(渠道) 掙租金 代表:萬達、銀泰
萬達、銀泰開發商業綜合體,招耐克、ZARA、海底撈、永輝超市等商家入駐,靠收取租金掙錢。
創造價值+傳遞價值——賣產品+賣流量 掙策劃創意運營費+廣告投放 代表:廣告代理公司、電商代運營公司
廣告代理公司和電商代運營公司售賣的產品主要是策劃創意和運營服務,同時會負責采購媒介流量(微信朋友圈廣告、淘寶直通車廣告等),這兩類公司同時靠賣產品和流量掙錢。
總結:
以上就是企業有且只有的兩種基本商業模式:創造價值or傳遞價值(賣產品or賣流量)。
希望可以有助大家發現新的商業模式,同時對從事的營銷工作有一定幫助。
附:
《商業模式新生代》9個模塊:
CS客戶細分;VP價值主張;CH渠道通路;CR客戶關系;R$收入來源;KR核心資源;KA關鍵業務;KP重要合作;C$成本結構
《發現商業模式》6個要素:
定位;業務系統;關鍵資源能力;盈利模式;自由現金流結構;企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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