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KOL式營銷,還能藏多久?
最近國外品牌利用社交媒體大號(KOL)做營銷,出了一件事,這對于國內微博微信上的大號營銷是否會產生影響呢?先來看這件事吧!
時尚品牌Lord & Taylor ,Instagram50位時尚領域的KOL合作, 讓她們都穿著同一條裙子拍照發到自己的 Instagram 上。于是,這條裙子在周末就銷售一空。


但是,Lord & Taylor 這波 Campaign 沒有在發布時注明是廣告或贊助內容,這是有違了相關規定:對于社交媒體的內容,發布方必須讓受眾明確知道,我發布這條微博是收了費的。對于社交媒體的付費內容,相當多的品牌的做法都與Lord & Taylor類似,就是盡可能去淡化甚至不注明。但是,從事影響者營銷的業界人士認為 ,如果大家都這么做的話,會誤導消費者,對整個行業會帶來負面影響。
事實上,國內微博微信大號營銷的事件更加隱蔽,營銷圈的人,更是以看誰的廣告隱蔽度高,就覺得誰厲害,通常都是通過一個有趣的長段子植入產品、品牌,甚至是“哇塞,我用完皮膚超級好,痘痘少了很多,強烈推薦,這是地址”之類的促銷口號,直接在社交媒體上傳播,這當中是否存在對消費者的欺瞞性呢?
反觀國外,例如英國對于這類付費內容會有相對較嚴格的規定。在去年的11月,英國廣告標準管理局就禁播了奧利奧的廣告,因為奧利奧的母公司億滋在使用Youtube進行原創視頻推廣時,沒有清晰標明視頻的廣告屬性。與此次Lord & Taylor 的做法類似,億滋推廣奧利奧時,在Youtube平臺找到一些著名的視頻博客博主,并通過這些視頻博主的渠道發布了5個原創內容視頻,在每個視頻中由視頻博主邀請好友進行“Oreo Lick Race”,獲勝者將有權利懲罰失敗者。英國廣告標準管理局ASA表示,這些“原創視頻廣告”的風格延續了各自視頻博主的風格,隱藏了其廣告屬性,在一定程度上會誤導消費者,因此不允許發布。
事實上,國內KOL已經是大多數品牌在社會化營銷活動中的“標配”,但是絕大部分KOL在微博和公眾帳號發布贊助內容,都不會標明是廣告,對于這樣子的操作是否違規,也還沒有明文規定,這樣的KOL式營銷還能藏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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