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最高漲至8元/小時,共享經濟是否變了味?
不少人都曾遇到過外出時手機沒電、借用共享充電寶的經歷,而共享充電寶也越來越和諧的融入到日常的生活當中。近日,關于“共享充電寶漲價”的消息引起不少網友的關注與討論。
據CCTV-財經頻道播出的相關新聞介紹,目前各品牌共享充電寶的最高收費標準為8元/小時,主要集中在景區、口岸等人流量大、地段好,但相對難進駐或難維護的區域;大部分場景中,各品牌的平均租金為2-4元/小時,而在去年下半年,大多數品牌定價還是1元/小時。
從“唱衰”到“真香”,共享充電寶終于逆風翻盤?
早在共享充電寶出現之時,大眾并不認為自己有這樣的需求:有個插座/USB接口即可充電的事兒為什么要花錢去租充電寶?然而9102 年了,共享充電寶非但沒有在一片唱衰聲中“涼涼”,反而迎來大型“真香”現場。
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監測平臺Trustdat發布《2019年中國共享充電行業發展分析簡報》顯示,2019年共享充電市場總體實現了穩步增長,全年用戶規模達到1.5億人次。甚至在不久的將來,乘著5G的東風,移動設備耗電量增加,共享充電寶需求將進一步爆發。
租用充電寶充電1個小時足夠用來應急了,1元/小時的價格沒有超出用戶的心里預期,甚至在后來的2元/小時也能接受。但上調至5元、8元的標準,用戶還會繼續租借嗎?
@新浪手機 發起的相關問題投票中,截至27日10時,41.5萬人參與投票,而其中44.8%的用戶表示:應急才用;還有38.3%的用戶表示太貴了、不會再用。而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何順也表示,漲價后,暫未對客單量造成影響。
新浪輿情通對全網相關信息進行統計,以及對相關微博評論分析得出,用戶顯然對“共享充電寶漲價”并不認可。“太貴”“再也不用”“出門前充滿電”“自己買充電寶”......原本的“共享”型便利經過價格上調似乎變了味,甚至有8%的評論認為共享充電寶行業不能擴大。
充電寶和單車集體漲價,共享經濟是否變了味?
萬物互聯互通時代,一股“共享經濟”風潮也吹遍了互聯網,逐漸改變著大眾的觀念和行為。共享單車、共享汽車之后,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甚至共享化妝間等更多的共享經濟形態不斷涌現。其中,盈利模式簡單清晰、更符合用戶剛需的兩個載體便是充電寶和單車。
今年以來,摩拜單車、哈羅單車等先后上調計費標準,雖然漲幅金額并不高,但總會觸動部分用戶的神經。新浪輿情通大數據平臺對近三個月“共享單車漲價”的全網相關信息進行統計,“漲價”直接關系到“用戶”的“騎行”需求,也讓公眾將視野再次聚焦共享單車“企業”及整個共享“行業”。
共享單車與共享充電寶的漲價并不是突如其來,而是“早有預謀”。在完成前期的資本和用戶積累后,市場上的競爭格局初步形成,比如共享單車界的摩拜、小藍、哈啰、青桔“四足鼎立”;共享充電寶里“三電一獸”——街電、小電、來電、怪獸充電相愛相殺,除個別企業實現初步盈利外,虧損似乎更是常態。
同時設備管理、運營維護成本增加等問題依舊存在,在沒有觸碰用戶消費“天花板”的前提下,企業需要通過漲價來實現資金“收割回血”。但漲價會不會帶來用戶的流失和供需平衡問題,目前仍需觀望。
是“共享經濟”還是“租賃經濟”?
放眼“共享經濟”行業整體現狀,《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19)》中公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29420億元,比上年增長41.6%。
形勢似乎一片利好,但從行業資本市場的融資情況來看,2018年我國共享經濟融資規模首次出現負增長。
企業?融資?談到這里,對于“共享經濟”還是“租賃經濟”的問題難免又要被拉出來探討一波。
共享經濟一般是基于用戶與用戶之間的、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并為供給雙方謀取價值的經濟模式。而共享單車和共享充電寶的出現,巧用“共享”之名,實則由企業/商家提供服務或出讓物品的使用權給用戶。
在一定程度上,商家提供服務對用戶來說更為便利,但這種本質上的商業行為實在跟“共享經濟”扯不上關系。因而這種商業化的本質自然會回歸到商業化行為,不管是利用閑置資源還是制造資源、解決用戶需求還是人為制造需求,共享充電寶和共享單車的漲價是必然的,畢竟盈利才是最終目的。
(文章來源:新浪輿情通;免責申明:部分文字來自網絡,如涉及侵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或處理侵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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