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物質——廣告業屹立不倒的真相
這兩年,我們聽聞了太多的生死。
圈內:“4A已死”、 “定位已死”、“創意已死”、“傳統媒體已死”、“KOL已死”……
圈外:“實體店已死”、“電商已死”、“APP已死”、“朋友圈已死”……
2019年大半年過去了,實踐證明,對于互聯網所帶來的沖擊,廣告界的朋友們似乎都有點反應過度了。因為,那些曾經被點名的傳統4A公司依舊生龍活虎;相反,某些希望踩著4A尸體創造未來的創意熱店卻活得艱難。
誒,真不知道是誰給了這些人勇氣,能夠這么隨便的就給一個行業判了死刑!
他們之所以看衰廣告業,是因為“4A公司制度老化、流程繁瑣、將多兵少、去中介化、泛專業化、價值邊緣化”等表面上的原因,可笑的是,他們唱衰的同時,自己又拉起幾個兄弟自己又干起了廣告公司。這讓我想到了激進、沖動、暴力的香港年輕人,他們一方面要興風作浪、不惜踐踏法制,一方面又希望未來又美好的前途,這種自相矛盾有著驚人的相似。
雖不說這些判斷是否符合實際,或者是這些判斷就是為了單純的博得眼球,單就這些老4A存在的這些問題,你拉幾人、幾十人的團隊就能解決嗎?客戶就能買單嗎?
換一種角度來看,如果導致4A已死的原因真的就這幾個,如果4A公司真正到了生死邊緣,他們只要自己動個手術,問題不也能解決嗎?
所以說,廣告、甚至整個傳媒行業的低谷,并非是我們站在單純的專業價值角度就可以看清楚的。這年頭,經營一個企業有多難,創業有多難,我們為企業、為創業服務的廣告公司遇到一點問題不是很正常嗎?
在我印象當中,唱衰廣告行業的聲音已經響了十幾年了!而A股里面以廣告和媒介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都十幾家了!
再來說說“定位已死”!如果一定要說定位已死,我認為是照本宣科的定位已死!
不管你是在甲方還是乙方,不管是你在職場、還是在商場,定位這個詞已經成為我們的日常用語,用常識來解釋,定位就是給自己的工作找一個方向,給自己的產品找一個方向,你說定位已死,難道這些都不需要方向了嗎?
所以,定位理論不是馬克思主義,不是資本論,沒必要去生搬硬套,只要定位這個詞我們講得明,別人聽得懂,那么定位就有存在的意義。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是因為需要而存在!我們需要定位,所以定位就沒有死。
同樣的道理,廣告公司之所以現在大規模存在,很多互聯網公司、地產公司都紛紛成立了自己的廣告公司,那就證明這樣的公司有自己存在的價值。4A公司,是加入了中國廣告協會的公司,更是客戶所需要的公司!
這種需要,不單單是對于一個中介的需要,也不單單是策略內容、媒體資源、或者技術能力的需要,這種需要,更多的源于習慣,源于長期合作所打造的商業模式和價值生態。而這些價值,是那些長年只是盯著一句話、一幅畫、一個H5、一篇軟文、一個話題、一個PPT的“廣告大師”所忽略的。這些價值,也是廣告主營業務板塊里面所看不到的,我們無法為他們立項、收費。所以,我想借用一個科學界的名詞,把它們稱之為“暗物質”。
可以先看看暗物質的定義,暗物質(Dark matter)是理論上提出的可能存在于宇宙中的一種不可見的物質,它可能是宇宙物質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又不屬于構成可見天體的任何一種目前已知的物質,根據現有的研究結論,27%的宇宙是由暗物質組成的,暗物質就像膠水一樣把所有物質連接在一起。
廣告行業有這樣一些暗物質,如果不去認真觀察,我們也許看不到他們的存在,然而,他們確實維持這種生態系統,確保廣告行業屹立不倒的重要元素。
暗物質一:情報
有一個叫凱盛專家的APP,集合了各行各業的專家資源,收集各行各業的內部情報!按照1小時1000塊錢付費。如果這樣的情報公司都可以生存,廣告公司就沒有活不下去的道理了。不管是傳統時代還是數字時代,廣告公司一直都在跟數字打交道,一直掌握著最上層的商業秘密,擁有著直接跟董事長、CEO對話的平臺。每一家廣告公司其實都是一個情報中心,至少掌握了一個行業的商業信息。而這些信息,對應希望學習標桿、研究對手的企業來說是非常有價值的。或者你要說,企業找廣告公司一定是簽訂了保密協議的!沒錯!簽再多的保密協議都無法阻止一個針對性策略的誕生。何況還有很多歷史信息,除了有過參與經驗的人,花錢也不一定能夠買得到。同樣的道理,企業一旦和廣告公司合作,就會有很多信息的共享和交互,而這些信息和情報,很自然的成為保持合作關系的暗物質。特別是一些提供數字營銷和數字資產管理的公司,則會擁有更大的粘性。當然,這些數據也不單單是完全是靠合作積累的,有一定規模的廣告公司,都會自己購買一些數據,包括內容、效果監測數據,而這些數據單個企業去購買的話就不劃算,企業要想獲得更加全面的數據最好的辦法還是要通過廣告公司。
暗物質二:矛盾
企業的發展必然會帶來很多問題,而有些問題需要借用外部資源來解決,而廣告公司,這種普遍規模不大,運作比較靈活的公司,就是企業內部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比如說企業產品中心和市場中心發生激烈沖突,實在無法下臺的時候,廣告公司就成為了免費的背鍋神器——大家不要爭了,原來都是廣告公司的問題,換家廣告公司就完了。而作為企業的供應商,除了老板自己找的廣告公司,廣告公司進入甲方,都必將成為市場部或者市場部某一群人的利益共同體。廣告公司天生就是帶著引薦者的意志和目標而來的。這個其實很好理解,自己推薦進來的廣告公司,一定是希望他能夠幫助自己做出成績,不然我這個推薦或者引進的工作就是不成功的。矛盾中心同時也是平衡器,因為矛盾會讓合作關系更加緊密,矛盾會成為甲乙雙方保持合作關系的暗物質。
暗物質三:
風險如果說廣告行業最大的特點就是難以量化,而這個難以量化的重災區就是“媒介”。媒介刊例價的套路非常深,1000塊的刊例,500塊成交是常態,300塊成交是競爭激烈,50塊錢成交,這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譚。如此混亂的媒介環境,如果沒有廣告公司居中調停,沒有廣告公司作為中介角色在中間的信息流動和價格平衡,那些難以評估價值的媒介,就會成為企業經營的黑洞。“去中介化”、媒體直接采購、集中采購,就是企業直接與媒體談判,表面上看確確實實減少中間環節,省了中間的差價!但實際上去看媒體的販賣方式都是多元的,既有直客、又有渠道、可能還有特殊時期的特殊資源,也就是說很多時候代理獲取的價格一定會比直采有優勢,渠道的有量就一定有價,不然這個代理、渠道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因為媒體價格的非標化,就決定了媒體在集采過程當中必然存很多風險。如果是通過廣告公司來采購,就能夠給企業搭建一道防火墻,只需要管理好廣告公司的風險就行了,而企業如果直接對媒體,尤其是現在很多價格體系及其不規范的自媒體,由于數量龐大,風險發生的機率就會大大增加。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專業上的壁壘越來越低了!我們也許不再需要一個手把手教我們做事的專家,但是,我們一定需要便捷地獲取情報的渠道,需要有效地化解矛盾、控制經營風險的幫手。而這些無法描述的暗物質,也許就是廣告行業屹立不倒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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