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男童被困死亡 未成年人安全監管值得重視
6月21日14時許,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官方微博@廣州花都公安 發布警方通報稱,車主陳某報警稱其車上疑似有兩名男童死亡,警方及醫務人員趕到現場,男童搶救后確認死亡。
陳某稱,19日晚他將車停在路邊院子后離開,不確定車窗當時是否鎖好。20日中午,陳某前來開車,發現有2名男童在其車內,懷疑已死亡。經法醫初步鑒定,2名男童體表均無外傷,結合現場勘驗情況,分析兩名男童(4歲和5歲)死亡原因疑似誤入車內誤鎖車門后,年齡小不懂脫困,在高溫環境脫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殺嫌疑。該事件還在深入調查中。
網民發聲意愿強烈 多媒體報道擴散傳播
新浪輿情通顯示,在6月21日至22日期間,相關事件的全網信息量達到1.16萬條。話題#廣州花都2名男童車內死亡#閱讀量達2億,可見此事引起網民關注。從微博類型可以看出,網民發聲意愿較為強烈,原創微博占比達24.87%。
從新聞媒體網站分布中,新聞媒體的報道量為228條,省級新聞網站報道量為75條,央級新聞網站、地市新聞網站報道量各有56條。
@紅星新聞 與@成都商報 報道警方通報受到輿論關注,獲得較多轉發量。
車主是否應負責引網民討論 家長監護意識有待加強
@廣州花都公安 發布通報后引發了較多關注,分析該微博轉評熱詞,可以看到“車主”被頻繁提及,“車主”“要不要”“賠錢”,以及“倒霉”等評論頻出,“車主”是否應承擔該事故的“責任”被網民討論,“家長”未盡到看護“責任”也被頻繁提及。
部分網民認為家長在此事故中應當負有主要責任,家長沒有看管好孩子導致悲劇的發生。視頻自媒體@孤傲與野 評論“家長的主要責任,兩個孩子在外面玩都不知道,車主沒找你賠就不錯了,真是禍從天上來”;法律博主普法達人張三 稱“監管教育嚴重缺失,兩個孩子就這樣沒了”;@想吃雪糕的熊貓 稱“監護人必須全責!這么小的孩子,除了上學一分鐘都不能離開家長視線”。
部分輿論認為涉事車主在此次事故中不應負責。知名法律博主@楊文戰律師 分析“首先,車主肯定不承擔刑事責任。至于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可能會有爭議,畢竟兒童進到車里和車主離開車時車沒鎖好有關。但我個人的觀點,如果嚴格從法律角度考慮,可以認為車主也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車主對于兒童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過錯”;旅游博主@戴迪 稱“我覺得,車主不應該承擔責任,車是車主的私人財產,自己有權利不鎖門。在自己的私人財產被兩個小孩占用的時候,這一行為就是侵犯了車主的權利”。
涉未成年人事故頻發 監護意識及安全教育值得重視
暑期臨近,涉學生的安全事故頻發。6月21日,重慶市潼南區米心鎮一群小學生相約到童家壩涪江河一寬闊的河灘處玩耍,期間有一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旁邊7名學生前去施救,施救學生一并落水。經過連夜搜救,截至22日7時10分,8名落水小學生全部打撈出水,均已無生命體征。
據新浪輿情通統計,從6月21日至6月22日,兩起事件的敏感信息占比均超過六成,側面可以看出輿論的負面情緒較高。經分析,輿論的負面情緒主要集中在監護人監管意識不到位以及學校安全教育缺失等方面。
部分輿論認為類似事件的發生,為監護人及學校敲響警鐘,暑期多為安全事故高發期,家長的監護意識及學校的安全教育有必要加強。微博原創視頻博主@袁者之 稱“1人落水,其余7人進行施救,施救過程中全部落水,全部無生命體征,這是一大悲劇了,節假日,休息日,請家長們要照顧好孩子,看好孩子,別讓孩子受傷害,同時也理應培訓普及他們落水施救知識。明白到自己遇到了應該怎么做才是安全的”;織心青年創始人@耿向順 稱“此類事故也希望警醒各位家長,夏天來了,各位家長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也要管好自己。同時也要教育孩子,萬一遇到有人落水,千萬不要自己直接去救人,否則不但救不了人,把自己也搭進去了”;娛樂博主@躲進菲菲的懷里 稱“悲劇!這是每個家庭不能承受之痛啊,學校家長安全教育一定不能缺失啊!一定要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防止再發生如此悲劇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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