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與Prada的眼淚,代言翻車的還有誰?!
代孕,打胎,棄養,痛斥出軌,品牌解約......
2021開年第一炸,鄭爽就憑一己之力,將所有狗血劇劇情,演繹了個遍,承接微博熱搜本搜體質,央媒點名批評“代孕棄養踐踏底線”。鄭爽后續回應更是讓人有一種“字我都認識,咋放在一起就不懂了”的黑人問號臉,就連懂王任期最后一天的true news,都進不了熱搜榜一,忙于直播的羅老師被驚動,并不得不做出“躺槍”的聲明,娛樂圈紀律委員王思聰也更新了朋友圈。
而在這片瓜田里,只有Prada蹲在角落,眼淚和股價不爭氣地Prada Prada地掉。在上周風風火火地出街代言視頻后,Prada又馬不停蹄地互刪微博,并做出解約聲明,隨后跟上的還有LolaRoseWatch、稚優泉。
遼寧衛視春晚緊急換人,鄭爽主演的倩女幽魂和一部諜戰劇,估計也在撤回的路上,據傳古劍、微微、花少2等鄭爽參與的劇和綜藝要全部下架,《東北老頭再創業第四部》中她的鏡頭也被刪了個干凈,留下的是一地雞毛。
在錄音被公布的那一刻,這件事兒已經沒有公關的余地了,品牌的解約是最快地切割負面的方式。
當明星或公眾人物直接或間接地卷入到道德失格、法律追責后,人設雪崩后的代言品牌,也將承受輿論風暴。
當然,這也絕非個例,例如轟動一時的肖戰事件。
站在暴風眼當中的肖戰本人,或許反而并不是最先受到商業沖擊的。立刻損失真金白銀的,反而是他代言的那些品牌。
Olay、沙宣、真果粒、雅詩蘭黛......
一大批品牌一夜之間遭到全網抵制,網友們發起了轟轟烈烈的報復式打擊。
在這一次由肖戰所引起的抵制風暴中,同為日化美妝品牌的雅詩蘭黛要比Olay好過許多。身為吃瓜群眾的你,或許十分好奇:為什么雅詩蘭黛就沒被窮追猛打,而Olay則被網友們按在地上摩擦呢?
原因是……
雅詩蘭黛在第一時間就撤下了肖戰的相關宣傳物料,開啟微博評論篩選,迅速與肖戰進行營銷解綁。
大約一年前,雅詩蘭黛的代言人楊冪因身陷“詐捐門”而遭到全網抵制,手法與這一次可以說是一模一樣:開發票+退貨+抵制。
雅詩蘭黛采取的方式同樣是立刻換下相關物料,切割與代言人之間的關系,并在風頭過去之后恢復代言合作。
巧合的是,當時也有一個品牌和如今的Olay十分相似:高調力挺楊冪,承擔了網友的怒火,分散了抵制大軍的注意力,讓雅詩蘭黛能夠逃過一劫。
至于這個品牌是誰,如今時過境遷,咱們就不公開處刑了。
所以說,這種一年一度的代言人翻車事件,或許雅詩蘭黛已經“經驗十足”了吧。
再往前一年,2017年,雅詩蘭黛還遭遇過一次更嚴重的代言人危機:PG one。
(此處圖片就不放了)
當時,雅詩蘭黛由于在品牌宣傳文案中使用了“萬磁王”代指PG one而遭到了漫威粉絲的集體聲討。眾所周知,萬磁王實際上是漫威旗下漫畫《X戰警》中變種人反派首領的名字,而漫威則早在2009年就已經收歸“版權狂魔”迪士尼的麾下。
這樣一來,雅詩蘭黛對PG one的宣傳相當于直接侵犯了迪士尼的IP版權。
為了及時止損,雅詩蘭黛立刻在收到律師函前將所有用到了“萬磁王”的宣傳物料撤換,并且直接與PG one解約。
坊間傳聞,雅詩蘭黛中國區的高層因此被總部點名批評,管理崗迎來大換血……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因為解約時間早,后續“做頭發”事件發生時,雅詩蘭黛已經跟PG one一刀兩斷,沒有再被牽連。
所以說,他們真的經·驗·豐·富。
除了肖戰之外,還有很多品牌也曾被代言人“牽連”,慘遭抵制。例如同樣被PG one拖累的麥當勞、寶潔、OPPO,被楊冪詐捐門牽連的九陽,被bigbang中吸毒的藝人top而影響的茶π,因選擇柯震東為代言而被口誅筆伐的NARS(兩天后立刻解約,并在一個月內改為出演過緝毒片《湄公河行動》的硬漢張涵予)……
其實,品牌與代言人之間的確存在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捆綁關系。但二者之間始終是品牌為明星買單,明星收代言費為品牌站臺宣傳。所以對于品牌來說,及時止損、適當閉麥、合理降低曝光并不是不可理解和接受的公關策略。
那么,品牌應該如何選擇代言人呢?在層出不窮的代言人翻車案例中,品牌究竟應該吸取什么樣的教訓?
首先,成名時間較短,一夜爆紅的流量明星需慎用。
流量明星們普遍年紀較小,在娛樂圈的根基和經驗都比較少,相比那些成熟的藝人,很容易被爆出一些舊日丑聞,也容易因口無遮攔、性格問題、緋聞戀情等特殊情況迅速人設崩塌。
同時,流量明星的粉絲來得快去得也快,活躍期正在逐漸縮短,一步走錯就會從流量明星成為流星明星。對品牌來說,這樣的藝人風險較大。比如前年爆紅的肖戰,以及2017年爆紅后迅速翻車的PG one。
其次,粉絲過于狂熱,盲目支持偶像的藝人慎用。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粉絲過于狂熱,容易造成非粉絲群體的反感,導致企業成為“只有x家粉絲支撐的品牌”,也容易縱容偶像發生一些意外事件,造成偶像失格,人設崩塌。
第三,代表性作品少,綜藝咖、選秀咖、網紅慎用。
選秀、綜藝、網紅出身的藝人通常并不具備過硬的“業務能力”,粉絲群體并不穩固,也缺乏持續吸引新粉絲的能力。同時由于沒有作品,抗負面能力也幾乎為零,整體較為脆弱,在瞬息萬變的娛樂圈里,很容易被快速遺忘,淪為速食快餐。
第四,出身較為復雜,來自敏感地區的藝人慎用。
這個就不用說了吧……現在還有人敢不事先背調就跟港臺、歐美、日韓藝人合作嗎?
最后,與品牌調性不符,人設與產品不匹配的藝人慎用。
品牌代言人的形象應該謹慎,但同時也必須跟產品有一定的關聯性,鄭爽的暴躁脾氣以及自我調侃的“招黑體質”,本身就是不定時炸彈。
還有因選擇柯震東做代言人而風評受害,為了挽回公眾形象,緊急將代言人替換成了經常扮演軍人、警察、臥底等硬漢形象的張涵予的NARS。
盡管張涵予本身形象十分正面,路人緣和口碑也非常優秀,但他的個人性格與彩妝完全不搭,以至于在官宣后遭到了網友的迷惑群嘲。
有網友甚至調侃說:“張涵予看起來是來收購NARS的霸道總裁。”
成也代言,敗也代言,品牌與代言人之間的關系,應該是互相選擇,互相監督,并且做好應對一切黑天鵝事件的心理準備。
必要情況下,品牌沒有必要為藝人“強出頭”,更不需要做藝人的“背鍋俠”,畢竟大家只是商業合作關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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