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節教育裁員補償N+2,也太“香”了……?
作者:楊佩汶 魏宇卓 仵靜文
設計:瓜瓜
教育行業的“大地震”,終于“震”到了字節跳動。
昨天(8 月 5 日)下午,一張“字節跳動教育大裁員”的朋友圈截圖在全網傳開: 不過隨后,又有截圖顯示,有字節同學表示,“教育板塊全部裁掉“實屬謠言,學浪(大力教育的一條產品線)還在招聘運營、產品等同學。
根據晚點報道,字節跳動旗下大力教育品牌正在進行新一輪調整,并非所有的業務線都將面臨裁員。
瓜瓜龍體驗課教輔裁員 50% 以上,你拍一、GOGOKID 將被放棄。
成人教育、智能硬件等受“雙減”政策比較小的業務線,仍保留且有“大力”發展傾向。
雖然不是全員裁員,但大力教育目前整體人數大約在 2 萬人(去年 10 月 29 日已宣布超 1 萬人,今年上半年又宣布再招 1 萬人),這波裁員的影響不可謂不小。 不過,就在我們擔心那些“即將失業”的字節員工時,事件突然來了一波反轉。 大力教育這波裁員,竟然補償了 n+2(工作年限+2個月平均工資,一般來說是 n+1),年假調休假全部 2 倍計算,最后一天還有全員午餐、告別禮盒……
而且,相比大多數在線教育公司,大力教育的動作晚了幾天。本來網友們還以為是在醞釀什么大招,沒想到是拖到 8 月初裁員,這樣公司可以交 8 月社保。 如此一來,只要被裁的同學新工作在 9 月 15 日之前入職,社保就不會斷,字節堪稱“良心”!
更有甚者,脈脈上還有字節(瓜瓜龍)員工稱,8 月 2 日才入職,這波裁員都賠償了 1 萬元,yyds!
那么大家到底能拿多少錢呢? 我們教育社群一位字節同學說,裁員拿到了 14 萬……(流下了羨慕的淚水)
不得不說,裁員本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但是字節這波操作,實在是太拉好感了。
01教育行業大裁員,幾家“歡喜”幾家愁
相關政策落地以來,「教育公司大裁員」的消息就沒少傳。掌門一對一、高途、豌豆思維、51talk 等知名公司紛紛中槍。 最先傳出裁員消息的是高途。 根據@晚點LatePost 報道,高途的裁員非常果斷:
“雙減” 意見下發的第二天,高途集團創始人、CEO 陳向東就召集管理層開會,定下了裁員指標:全國 13 個地方中心,在 8 月 1 日前完成關閉,只留下鄭州、武漢、成都三個輔導老師中心,每個中心平均上千人,涉及范圍達到上萬人。相當于高途 1/3 的人會離開。
7 月 29 日,高途的同學開始收到裁員通知。
我們接觸的一位杭州中心的高途同學表示,可以選擇離開,或者去其他中心。賠償則是按照法定要求——平均薪資的 n+1。 我們社群也有高途的小伙伴表示,除了正式員工 n+1 之外,實習勸退也給了半個月補償 + 當月 1 倍績效。
7 月 30 日深夜,高途 CEO @陳向東發布內部信,連說五遍“非常非常抱歉”。高途課堂的官方補償方案也在脈脈上流出:
圖源脈脈 同樣 29 日,脈脈上傳出了“掌門員工集體辦離職、公司即將倒閉”的消息;7 月 30 日,又傳出“政府強迫騰訊接受掌門”的消息。
但這個消息很快就被掌門創始人@張翼 在朋友圈辟了謠,表示公司「現金流充足」。
據@晚點LatePost 報道,好未來創始人、CEO @張邦鑫在直播時表示:
內部優先轉崗,對于被辭退員工依法補償;而留下來的員工也不會對其進行降薪處理。 當然,也并非所有的裁員都像字節、高途這樣“愉快”: 比如,51talk 違法裁員、拒絕賠償,且用不繳納社保等手段脅迫員工離職,讓員工不得不在網上發帖上尋求幫助: 再比如,前幾天,豌豆思維也被曝出“暴力裁員”,只肯賠償 n,沒有 n+1,簽完字直接走人。
圖源:AI財經社 更有甚者,還有員工因賠償不合理而拒絕簽字,不僅被高管辱罵、直接踢出群聊,最后還一分錢都沒多給。(信息源微博@首席內幕官)
圖源: 微博@首席內幕官 部分員工因耗不起勞動仲裁,不得已簽訂解約協議。
圖源:AI財經社 不過,豌豆思維的員工們至少還拿到了一定賠償;有些公司裁員不僅不賠償,還要拖欠員工薪資。 比如,之前被吹成“語文培訓第一股”的豆神教育,有很多員工自 5 月就再未收到過工資;但實控人卻被曝“已套現 6.2 億元”,一副拿錢跑路的架勢……
02遭遇“惡意裁員”等違法違規操作時,我們該怎么做?
雖然這次教育行業的裁員風波,影響到的只是一部分人; 但,還是會有不少同學心有余悸,表示這種“被侵權”的情況萬一發生在自己身上,根本不知道怎么處理。 因此,我們查看了相關法律,并咨詢了一些業內人士,幫大家整理了一份“維權指南”。
1)試用期
可能很多小伙伴聽到過這樣的「辭退理由」:
你的工作能力不行,沒通過試用期
事實上,這個理由并不是隨便就能成立的。 如果企業要以“未達到工作要求”辭退員工,需要在入職前就明確告知「工作指標」,并且界定好“做到什么程度算合格”,雙方簽字確認。
比如,如果運營社招聘一位編輯,需要提前告知 ta ,我們的要求是“每月獨立產出 x 篇合格內容”,并且界定“合格內容是指什么”。 如果之前沒有進行過這一步,就不能以此為理由隨意辭退員工。
關于辭退賠償,法律也有規定金額,大家可以放心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辭退前沒有提前 30 天通知,那么除了上面提到的“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還要額外賠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N + 1」:
同時,關于試用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家還有更多保證勞動者權益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簡單來說,就是法律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 6 個月、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全額工資 8 折; 同時,只要進入公司工作了,就要發放工資,什么“7 天試用無工資”之類的規定,都是違法的。 另外,《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同一公司和同一員工只能有一次試用期”。
因此,如果公司以“轉崗”為由,想再跟你約定一次試用期,也是不合法的。
2)轉正后
也有一些同學, 會吐槽公司的員工手冊上有很多不合理規定,比如:
無故曠工 3 天,公司可以“免責無理由辭退”;
為了“給員工一點壓力”,先不跟你簽訂勞動合同;
當公司有重大活動時,員工需要無條件加班,公司不需要給予補休或加班費;
員工未完成當月績效,只發放當月底薪的 50%;
……
遇到這種情況,大家首先要記住,在員工手冊上的不合理規定,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如果你查一下勞動法,你就會發現,加班不給加班費、曠工即可免責辭退、不按合同發薪,都是違法的。 而且,勞動法還格外規定,如果一定時間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要向員工「賠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勞動仲裁
有業內相關人士告訴我們,一般來說,只要公司有違反違規的行為,勞動仲裁是“十次仲裁九次公司輸”。 但是,不少小伙伴會擔心,假如自己進入勞動仲裁階段,會影響自己下份工作的背調,因此只能“打落牙齒活血吞”。 事實上,如果你和公司的糾紛停留在「勞動仲裁」的階段,那么在下家公司做背調的時候,是很難查到的。 但是,如果你和上家公司的糾紛進入了「訴訟階段」,那么就有了在網上公示的“裁判文書”,比較容易查到。 當然,這種方式也會給公司在網絡上留下“案底”,非常影響公司接下來的招聘計劃,屬于兩敗俱傷的操作; 所以,一般的公司都會選擇「盡快和解」「結束仲裁」,而不會選擇這樣做。 如果你實在不知道該怎么做,那么可以撥打 12333 勞動保障熱線咨詢,接線員會給你提供比較專業的建議。
03結語
說實在的,維權成功當然有種“大仇得報”的快感,但也確實很消耗時間、精力和好心情。 雖然基礎法律知識我們要掌握,但是在這里還是祝各位小伙伴,不要經歷這種糟心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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