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千年鐐銬的,是藝術家的剪刀
從人類第一次用貝殼交易開始,剝削、資源壟斷的烏云就未曾消散。
本質上,它們都是中心化的產物。
這根辮子在我們頭上越長越長,直到今天。
十九世紀的畫家米勒,在巴黎一個破爛的街道里,依靠賣畫艱難糊口。為了生存,他用素描換鞋子穿,用油畫去換床睡覺,甚至為接生婆畫招牌去換錢。
住在市中心的James,經營著本地最大的畫廊。他的工作就是先低價收購畫,然后尋找買家,從中獲得巨大的利潤。
這看似很不公平,但對于當時像米勒一樣的普通畫家來說,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如果沒有James這樣的奸商提供畫廊,展示、炒作畫的價值,并聯系買家,他們的畫根本不可能有銷路。夸張一點地說,沒有這些商人就沒有畫家這個職業。
但代價就是如果米勒的一幅畫最后被賣出高價,瓜分利益的是商人們,和他沒有一點關系。
米勒們能做的,是盡可能在James們收購原畫的時候,多爭取一些價格。而對藝術品商人來說,這些畫家最好不要出名,這樣就可以一直用極低的價格收購作品,壓榨他們。
長此以往,商人都在市中心擁有了莊園和馬車,而畫家大多仍在苦苦為生計掙扎。
這就是我們的買斷制,像米勒一樣的畫家們本質上放棄了自己的所有權,交換到了一次性收益。
雖然畫是米勒畫的,但是一旦交易成功,后續任何附加價值都和他毫無關系。除非有一天他死了,倒是有可能讓作品變得稍微值錢一點。
通過低價買斷所有權,然后賦予附加價值,最后高價出售獲得利潤,這便是資本主義剝削的雛形。
如果米勒穿越到現在,遠離過去買斷制的陳舊與剝削,擁抱互聯網共享的主題。
他能憑借自己的藝術直覺,成為時代的弄潮兒嗎?
2010年,米勒在網站(facebook)上傳了自己最驕傲的作品《拾穗者》。
一夜之間,點贊分享量就破百萬。“不愧是我”,米勒心想。
他很慶幸能來到互聯網時代,自己的作品能被全世界的人關注,畫家可以自給自足,不需要依靠奸詐的James。
擁有了知名度和人氣之后,通過接一些廣告和商單并在自己的賬號發布,米勒過上了不需要為生計發愁的小康生活。這是過去那個在巴黎窮困潦倒,幾個月不洗澡的自己想都不敢想的。要是自己的妻子還在世就好了,米勒常常這樣想。
好景不長,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開始發生了。他的畫開始被人們瘋狂盜版使用,出現在各種書籍中、T恤上、廣告里,甚至被人做成表情包發送。但是米勒自己呢,沒有因此收到一分錢。
他不知該如何應對,在熱心網友羅翔的建議下,他想通過法律武器維護利益,卻被告知《拾穗者》的版權并不屬于自己,在傳到網站的那一刻,所有權和解釋權都在互聯網公司的手中。
米勒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是自己畫的東西,為什么會屬于公司。
因為互聯網的興起帶給了我們假性的創作經濟繁榮,但實際上,付出的代價仍然和買斷制一樣,是對所有權的出讓。
1996 年 ,比爾·蓋茨發表了一篇題為《內容為王》的文章。
這篇文章奠定了創作者經濟的基礎。即,“互聯網令人興奮的事情之一是,任何人只要有一臺個人電腦和一個調制解調器,就可以發布他們創作的任何內容。”
他也警告:“要想讓互聯網蓬勃發展,必須讓內容提供者從自己的作品中獲得報酬...長期前景是好的,但我預計短期內會有很多失望。”
蓋茨的的觀點是相當有預見性的,此后30年間,互聯網巨頭們壟斷了網絡資源,將其租用給用戶讓其獲得名聲和點贊,這實際上是一種“尋租”行為。
尋租是指在沒有從事生產的情況下,為壟斷社會資源或維持壟斷地位,從而得到壟斷利潤所從事的一種非生產性尋利活動。
這就解釋了為什么進入21世紀之后,各種互聯網新貴可以飛速超越傳統行業,變成體量恐怖的巨獸。
與此同時,創作者們正在苦苦思索變現的途徑,將自己好不容易換來的名聲、影響力商業化和貨幣化,卻不能從作品本身獲得價值。
經歷了兩個世界的米勒開始思索:中間商,互聯巨頭他們都會壓迫創作者,有沒有一個世界可以讓創作者利益得到保證?又要怎么確保不會有新的剝削者出現呢?
直到NFT給出了答案。
我們要做的其實很簡單,就是慢慢放下自己對于中心化的信任與依賴。
2022年,米勒懷著好奇的心情把他的《拾穗者》通過智能合約鑄造成了NFT,傳到了最火的鏈上,這是他作為藝術家的第一個數字作品。
就如同我們在現實世界里需要房產證證明房子是你的,買東西有發票證明商品是你的,NFT相當于虛擬數字世界里的所有權認證。不同的是他不需要任何機構或者個人來給我們發一個證,而是通過智能合約,變成數字世界獨一無二的財產。
當名為《拾穗者》的NFT誕生的那一刻,它就是世界上的唯一。
因為智能合約的存在,哪怕別人像以前一樣把畫復制粘貼下來放在自己的店里也沒有用。其他人看到贗品時,系統都會第一時間提示這是假的,因此永遠都不會有盜版的問題,所有人都有且只能買米勒的這一幅《拾穗者》。
很快,第一筆交易就成功了。
第一位買家出價1000元。其中,平臺抽走了5%手續費50元,米勒得到了20%的版權費200元,和剩下的750元。
第二位買家用10萬從第一位手里買走了頭像。這時米勒又收到了10萬的20%,平臺收到了5%,第一位買家最后得到7.5萬。
交易不斷在進行下去,第三位、第四位......
往后不管成交的價格是多少,只要《拾穗者》被交易一次,米勒都能收到20%的抽成。哪怕有一天他死了,只要交易還在繼續,他的錢包仍舊會會源源不斷收到屬于創作者的版權費。
看似簡單粗暴的利益分成,其實帶來的是整個交易邏輯的顛覆。
過去我們希望商品是可以「賣個好價錢」。而現在對于創作者來說「多次、頻繁地交易」顯然更加重要,流動性成為了NFT的生命。
再也不會有人試圖低價收購剝削米勒,也不會有人希望他早點死,他也不需要依靠任何平臺來提升影響力。
越來越多藝術家開始像米勒一樣將作品制作成NFT。這個過程所帶來的意義不光光是給創作者帶來更多收入,而是在未來世界中,人們擁有和處理數字資產的「確切權力」。
當權力回歸創作者之后,千年的鐐銬被打開,藝術創作的自由也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這種轉變,就是這個世界去中心化的縮影。
如果說NFT是去中心化的好萊塢,那ETH就是去中心化的硅谷,DeFi便是去中心化的華爾街。
所有行業都在慢慢發生轉變,越來越多的人正在醒來。
想想下一個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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