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飛:永遠沒有品效合一,只有品效分離
2023年我們陸陸續續開啟了新一年工作的旅途。對于未來一年,每一個企業似乎都要開始籌備年度傳播計劃的這一項工程。
湯飛猜想,你是不是將“品效合一”納入傳播目標了呢?
但,湯飛要告訴你的真相是,對于品牌傳播,永遠沒有“品效合一”,只有“品效分離”。(搜索公眾號:湯飛)
01 “品效合一”是不是忽悠廣告主的騙局?
這兩年,“品效合一”無疑是營銷圈的熱詞,品牌方、代理商、媒介方等都在瘋狂討論與傳播。
尤其是直播帶貨的興起,更是讓眾多品牌品效合一趨之若鶩。
何謂“品效合一”?大家的理解中,“品”是品牌效益,而“效”是實際銷售效果。“品效合一”的意思是,在塑造品牌的同時又要提升銷量。
為什么品牌們都開始追捧品效合一?
究其原因,是因為品牌這個東西看不見、摸不著,屬于無形的資產,而銷售最為直接,明明白白、確確實實。
借用一首詩來比喻就是,“品牌”誠可貴,“銷售”價更高,相比于不斷貼錢做品牌,大家更喜歡做品牌的同時把錢給賺了。
但現實真有想象的那般美好嗎?
“品效合一”會不會是新媒體和代理商忽悠廣告主的騙局?
02 “品效合一”不是傳播不達預期的擋箭牌
我們先來看“品效合一”誕生的背景。
事實上,“品效合一”是廣告預算連年削減的大背景下催生的營銷熱詞。在全球經濟持續下行的態勢下,廣告主投放廣告越來越注重效果轉化,這也導致品牌投放預算向效果投放轉移,但他們又深知品牌的重要性。
這時,這些廣告主,只能一邊做效果投放的同時,一邊兼顧品牌建設?!捌沸Ш弦弧边@個營銷詞也就應運而生。
不留情面來說,品效合一之所以這么流行,某種程度上,充當了“不達到預期”或者“擔心達不到預期”的擋箭牌。
有兩種情況:
一是做效果投放,但是效果不理想,“品效合一”給到的說辭是,雖然轉化不達預期,但是品牌傳播有附加價值,這是無法估量的;
二是做品牌傳播,如果內容不出彩,“品效合一”給到的說辭是,銷量至少可以保底,完成任務了。
顯然“合一”這個目標,背后的邏輯是不成立的。
湯飛的觀點是:“品”和“效”可以互相影響,但做不到真正的“合一”。言下之意就是,品牌推廣和效果投放可以同步,但無法合一。(搜索公眾號:湯飛)
03 沒有“品效合一”,只有“品效分離”
“品”和“效”究竟不同在哪里?打個比方,如果說效果廣告賺的是現在式的錢,而品牌廣告賺的則是未來式的錢。
兩者就轉化目的來說,并不對立,但一個是短期目標,另一個是長期目標,兩條線偶爾有交集,但不會長期共存。
1、“品”和“效”的目標不同
從傳播的投放目標來看,我們都知道,品牌廣告目標在于提升品牌形象,注重長期資產積累;效果廣告目標在于促進產品銷售,注重短期變現行為。
對于“品”和“效”兩個不同目標,就像兩個不同方向的靶心,很難通過一支箭射中一樣。
當然,積累品牌資產的過程中,會有一些立刻就被轉化的人群,而在做效果為主的營銷中,也可能有一些品牌感知。但這是推廣結果的溢出影響,而不是把目標合并在一起。
舉個例子類比一下:
如果你操盤過抖音直播投流,應該對千川的投放模型很熟悉。在這個模型里,對每一個投放目標都有非常清晰的界定,涵蓋:人氣目標、成交目標、ROI目標。由此,基于不同目標,選擇不同的人群屬性和出價進行投放。
這個模型說明了啥?你要么選a,要么選b。雖然從效果來看,人氣可以帶來銷量,成交也可以帶人圍觀,但是從目標和實現路徑來看,二者是分開的。
2、“品”和“效”的人群不同
從影響什么樣的人來看,品牌廣告針對潛在受眾人群,本質上影響盡可能多的人,等待一個轉化契機,當有需要購買的時候,觸發心智認知的開關。
效果廣告針對的精準購買人群,這個必須是此時此地,找到最精準可能轉化的人,實現馬上變現。
在品牌傳播漏斗原型里,“品”影響的是人群漏斗的上端,“效”影響的是人群漏斗的下端。同一消費者旅程下處于一前一后的關系,會偶然重合,但不能合一。
為此,在投放時,效果廣告更為“窄”眾,品牌廣告更為“廣”眾,在影響具有針對性的“窄”眾人群(目標更為精準),“效”果才能真正發揮出來。由此,在投放時,我們也會用到基于標簽(性別、年齡、收入、區域等)的人群鎖定。
例舉,我們投放基于大型營銷節點的促銷廣告,在人群選擇時,可以精準鎖定你要投放的區域。
3、“品”和“效”的內容不同
從傳播的信息內容來看,品牌廣告最好高度濃縮,塑造獨特的品牌核心價值;而效果廣告,需要刺激消費者產生購買行動,有的時候提供的信息越豐富、越完整,越容易刺激轉化,強化產品的購買理由。
一個是影響消費者感性認知,一個是消費者理性決策,信息內容的區別也就決定了“品”和“效”只能分工合作。
檢視一下你會不會這樣做:
非要在品牌內容里加一個購物鏈接,最好再標一個價格、再打個折扣,再送個禮品……信息量不可避免冗雜甚至淹沒了信息。
非要在達人帶貨里,播報上一段品牌信息的強制宣貫,不管怎么聽都是別扭的,對刺激下單到底有多少作用呢?必須打個問號。
4、“品”和“效”的媒介不同
從傳播的媒介載體來看,品牌廣告投放的媒介是基于大眾傳播,傳播的基本理論是刺激反射原理。做廣告就是企業給顧客發信號。品牌廣告投放如果信號不貴(刺激?。?,則信號無效(反射弱)。
流量廣告投放的媒介是基于銷售轉化,需要考慮的是流量在哪里,投放就在哪里;需求的場景在哪里,投放就在哪里。
品牌廣告媒介要高調,要排山倒海,要有很大勢能,比如央視、高鐵機場等高勢能媒體;效果廣告媒介要流量自來水,要所見即所得,比如投流、表單等。
比如我們服務的莫干山客戶,品牌新形象的亮相具有儀式感:在北京、成都、福州、哈爾濱、??凇⑷齺?、廈門、上海、深圳武漢、長沙等地機場大面積、高強度一站式投放巨屏廣告。
比如我們服務的另一客戶顧家,每每在重大的營銷節點,如816全民顧家日,除了具有儀式感的地標廣告之外,也會在新潮梯媒進行廣告投放,精準觸達目標受眾人群。
5、“品”和“效”的結果不同
從傳播的成效結果來看,品牌廣告最終結果導向占領消費者的心智,主要評價維度為品牌五度(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聯想度、表現度)、NPS(用戶凈推薦值體系,涵蓋推薦者、被動者、貶損者)、BHT(品牌健康度體系,包括品牌回憶、品牌認知、第一提及率、留存率、目標群體指數等)。
而效果廣告的結果在于消費者產生購買產品的行動,主要評價指標體現在CPC\CPA\ROI。
“品”的結果是抽象的,為品牌帶來流量的增長和溢價的空間(做品牌的9大目的);“效”的結果是具象的,但轉化來源于存量的消耗,并不能帶來增長。從結果來看,“品”與“效”各司其職、缺一不可,卻不能合二為一。
無論是從目標、人群、內容、媒介、結果來看,歸結于一句話就是,“品”是播種,“效”是收割,兩者有關聯,但不能簡單理解為一件事。
的確,在世界經濟持續下行、預算持續壓縮的大環境下,大部分廣告主都會有“花一份錢做兩件事”的念頭,于此催生了“品效合一”。
湯飛給這些廣告主的建議就是,你要避免“品效合一”的“智商稅”:
首要,打消“一箭雙雕”的幻想,“一份錢只能辦一件事”;
其次,分清“品”和“效的目標和路線。如果預算有限,應集中火力聚焦、聚焦,再聚焦——不妨先“效”后“品”,通過“效”獲得用戶流量,并通過私域運營實現用戶留存,變“流量”為“留量”,最終實現品牌口碑的沉淀塑造品牌。
作為深耕15余年的品牌營銷人,當然知道品牌投放增值的價值,但我們也絕不一味鼓吹一定要是“品”(品牌)廣告,而不能投“效”(效果)廣告。我們也非常討厭一味鼓吹的行為。
當然,更重要寫文的目的在于,借此希望營銷圈不再談“品效合一”。(搜索公眾號: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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