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三八婦女節廣告——撕掉性別標簽
不知從什么時候起,每年的3月8號,不再被稱為“婦女節”。
一年一年間,在越來越多的廣告、文案、報道、自媒體的稱呼中,“婦女節”改稱為“女人節”,“女人節”又變成“女神節”,到今年連“女神”都嫌不夠用,索性變成“女王節”了。
文案的變化過程是耐人尋味的,這直接也反應出社會對于女性地位認同的一種變化——婦女聽起來市井味十足,總是令人聯想出一個帶著孩子燒水做飯服務男性的陳舊女性形象,捎帶著連數字也遭了殃,“三八”不知怎的都演化成了罵人的話。名稱的悄然改變,讓人覺得似乎社會更在意女性的感受了
然而不論是走在街上看著公交站的燈牌,還是打開手機看到不時出現的廣告,才恍然發覺,從“婦女節”到“女王節”,各大商家才是推行節日名字變化的主力軍。消費主義當道的今天,女神女王的稱謂變成營銷口號,鋪天蓋地的促銷廣告,激勵喜歡買買買的女性們“對自己好一點”,同時也鼓動男性給身邊的女性一件禮物讓她高興。仿佛不買點什么,女人就是委屈了自己,男人就是沒把女人放在眼里。
事實上,并不是在某個節日用禮物來“犒勞”“獎賞”女性,就凸顯了女性被尊重;更不是用“女王”“女神”這樣的稱謂來冠名女性,就顯示出女性地位的提高,表示了女性獲得了權利。
女性權利并不是指不是女性一定要“強勢”,要在各個領域奉獻、成功,給自己“找罪受”。也不是指要用物質和精致的生活將自己裝點包裹,而不去操心柴米油鹽。更不是指要凌駕于男性之上。追尋女性權利旨在倡導性別平等。而性別平等的核心,在于不再因性別定義個體,不再因性別給人群貼上標簽。
長久以來女性追尋著的不僅是在社會中弱勢地位的解放,更是真正的自我解放:對自我價值的認同,發揮自己內心的潛能,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而不是被外界定義:因為你是女性,你應該做什么/如何做。
沒有誰能夠決定每個自我解放的女性心中的自我認同是什么——可能跟你所想象的不一樣:
——不是她們不一樣,而是你們把她們想的太一樣。
——性別只是認知,不是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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