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 臺北市
由於網路廣告在與消費者溝通過程為互動方式,且其設計之技術層面上有其獨特性,因此在專業分工的時代之下,網路廣告業產業已從成型到逐漸成熟。網路基因資訊之主要服務即代理廣告主之網路廣告,包括網路行銷活動企劃製作、網站建置、網路多媒體設計製作、網路媒體採買、資料庫及程式設計、網站代管等等。
一般人對於網路廣告經驗多屬於瀏覽,所以就更加需要夠炫的創意來獲得更多的注意。我們擅長以多變的創意及多樣的設計風格,因應不同客戶在產品行銷上的需求,創造令人印象深刻的視覺經驗。
雖網路使用者以年輕族群居多,設計風格上多採活潑互動強的方向,但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表現手法也可以得到其他年齡層的認同。且創意無國界,我們作品經常成為亞洲其他國家參考仿效的對象,也成功完成幾次全球性的網路行銷活動。
不論是情節有趣的多媒體動畫,或是互動性強的網路遊戲,都代表我們對品質與效益的堅持。我們希望在精緻的畫面中,成功傳達商品的特色;在有趣的互動裡,讓User對產品印象深刻。
在網路已成為第二大媒體的今天,網路是大多數人不可或缺的資訊來源,未來網路基因將以更新的網路技術,加上更炫更棒的創意發想,不斷創造更豐富的視覺經驗,以優質基因創造新ㄧ代網路廣告!
臺灣 臺北市
臺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於西元1997年2月25日設立,同年取得政府核發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營運執照,是第一家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民營電信公司,也是國內第一家推出WCDMA系統之第三代(3G)行動通訊服務業者。
臺灣大哥大於2000年掛牌上櫃,為臺灣第一家上櫃的行動電話業者;2002年正式上櫃轉上市(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代碼:3045),同年納入臺灣50指數,並獲納入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MSCI)投資指數成分股。
為提升營運規模、提供整合性的服務,臺灣大哥大於2001年7月收購臺灣南區行動電信業者泛亞電信;2004年8月完成收購中區之東信電訊,以約30%之電信營收市佔率,居國內行動電信業的領導品牌之一。2008年9月,正式完成合併泛亞電信及東信電訊。
2007年陸續收購臺灣固網和臺灣電訊,成為臺灣第二大網路服務供應商,架構橫跨行動通訊、固網、寬頻上網及有線電視「四合一」平臺。2008年正式推出「臺灣大哥大」、「臺灣大寬頻」、「臺灣大電訊」三大新品牌,針對個人、家庭、企業用戶,提供涵蓋行動通訊、有線電視、固網的整合通信服務,成為通訊及內容產業的領導業者。
臺灣大哥大十年來在資訊安全管理、客戶服務、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等各項指標表現傑出,頻獲國內外評鑑肯定,是最受尊崇、信賴的臺灣企業之一。
上海 長寧區
本公司於民國85年7月1日由當時交通部電信總局營運部門改制成立,成立時資本額為新臺幣964.77億元,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信、行動通信,以及 數據通信三大領域,提供語音服務、專線電路、網際網路、寬頻上網、智慧型網路、虛擬網路、電子商務、企業整合服務,以及各類加值服務,係國內營運經驗最豐 富、規模最大之綜合電信業者,也是國際間電信業者重要合作伙伴,在促進全球化即時訊息溝通、全面提高社會大眾生活品質,以及普遍增強經濟社會運作效率上, 績效卓著。 94年8月12日政府持有本公司股數降至50%以下,本公司企業特質脫離政府體制,進而有利企業潛力與服務能量之發揮。
為迎合行動電話與網際網路廣泛運用所掀起的個人生活精彩、企業營運升級之風潮,本公司持續強化核心能力,並透過結盟、合作,積極開發行動商務、網路 應用,以及寬頻影音多媒體等新穎服務,擴大電信網路與資訊科技整合運用效果,使本公司提供之服務成為社會大眾的生活幫手,以及廣大企業的經營伙伴。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本公司將從創造數位機會、環境永續發展、消費者關懷、員工關懷等層面,展現超越法規要求的企業公民行為。
臺灣 臺北市
本銀行係於民國七十九年由董事長吳東亮先生邀摯友及企業界知名賢達,共同發起創設。八十年八月獲財政部核準設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式營業。並於九十年十二月七日股東臨時會中決議,與「大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設立「臺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與「大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配合發行新股,「臺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並於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正式成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股東會中決議概括受讓「新竹第十信用合作社」,並於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完成法定程序。另為整合金控旗下資源與資金的運用,追求更高效益,本行於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納入合併臺新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雙方同為臺新金控旗下子公司,彼此經營理念及企業文化相近,合併後雙方資源及系統快速整合,降低相關成本,並提升作業效率。
本行自創立以來,即不斷擴充經營項目及營運網絡,積極發揮提供社會資金供需服務之角色,促進經濟繁榮的金融功能。
本行於董事會下設有稽核處、秘書處,並在總行設有人力資源處、財務管理處、綜合企劃處、法令遵循處、資訊服務處、行政服務處、風險管理處、績效管理處及作業服務處等管理單位,同時亦於法人金融事業總處與個人金融事業總處轄下設立十七個業務及管理一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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