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體營銷已死?NO!
杰夫·弗洛姆:社交媒體營銷已經死亡。
來源:低俗小說
編譯:pani.shi@dmun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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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如何用獨特且有意義的方式來維持一個品牌的成功。
在創意之上,全民參與的參與經濟環境下,社交媒體營銷已經死亡。但是現在我并不這么認為了,只是認為社交媒體營銷及其有效性會在未來展現。
營銷者經常將問題與社交媒體的發展掛鉤,例如:臉書還有存在的意義嗎?下一個社交平臺是什么?哪一個是最有功效的:喜歡,分享,轉發?然而這些都是合理的問題,企圖以這種方式去等級化社會環境會適得其反,并且錯失關鍵點。
是的,21世紀的我們頻繁使用社交媒體,數字使用者的數量遠遠超過以前,是什么激發了21世紀人們對于社交媒體的熱情;不錯,是內容的優異。你接觸內容的方式會在將來制造或打破你營銷溝通的努力。社交媒體只是激活內容策略的一種方法。在內容精彩的框架下 再次激發新的點子和創意。
在過去的40多年里,大品牌都在關注卓越的創造能力。他們精心編排文字,美化信息,然后把這些通過各種強行的方式進行傳播,希望借此建立品牌認知并讓人們尊重他們珍愛的產品。光是品牌認知和尊重并不會超乎尋常并且可持續。把內容看做你品牌發聲的機會,存在在所有你不在的地方。我們曾經認為廣告是一種傳遞信息給特定觀眾的方式。但是,傳統的廣告信息受到媒介的限制,人們以流動的方式體驗品牌,所以我們再也不能依賴創意廣告來產生影響。內容對于信息和語境來講緊密關聯。
專注于創造內容是“值得分享的”
21世紀的人們有自己固定的社交圈和相對固定統一的談論主題,他們分享令他們感興趣的內容,而不是大公司想讓他們分享的內容。有關“值得分享的”內容的想法并不新奇。營銷人員慣于以口頭語言的方式鼓勵分享,然而今天我們談論的是鼠標的語言。“分享”不再稀奇;我們剛剛從廣告創意的想法轉向創意值得廣而告之。以這種方式處理信息,確保你傳遞給觀眾的信息是有意義的。
還記得《宋飛正傳》中“分手”的插曲?喬治說,“這不是你;這是我“。這句話,點出了關鍵點。分享的關鍵在于我的感覺,當我分享的內容給我的朋友,家人甚至是陌生人是,我的主體是我,分享是的我的主觀感覺。一個優秀的品牌在未來的發展模式應該是從“有效分享”這一個基本點出發,而不是一味的“彈窗”式強行輸入和出現,因為當下的社會,一個有故事的分享更值得肯定,值得旁人的關注。
獨特與深刻將推動品牌的成功
也許在不久的未來,最成功的品牌推廣模式會是:讓品牌忠實的粉絲和積極的消費者自己打造代表品牌的內容,一切由他們決定,包括廣告所耗費的時間,費用等等。這個行為的意義就在于,它從消費者獨特的角度出發,具有不可復制的創意性和贏得市場的意義。這些帶來獨特驚喜的品牌印象會在消費者心中有個比例,相當于我們數學公式中學習的分子分母形式,甘當分母的只能是那些平庸無奇的大眾品牌,而這些精致而深刻的品牌必然是作為領先的分子啦。
品牌戰略專家的建議:
- 首先建立一個內容卓越的戰略方針。
- 其次將內容和社會媒體視為不同的主體,社會化媒體營銷并不是單一的,互動會是一個很好的途徑。
- 品牌的使命是創意和激發靈感。
- 新的潮流是“有用”,內容的趨向應該是既有效果又有新鮮感。
- “參與性”和“互動性”提升品牌價值。增加品牌擁護者有效的參與和積極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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