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乙方都是“紅娘”,你是一名合格的紅娘嗎?
廣告與紅娘,兩者雖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實則都在扮演著“牽線搭橋”的角色。廣告為產品或服務披上華麗外衣,吸引消費者的目光;紅娘則精心雕琢每一位相親對象的形象,促成佳緣。兩者皆深諳“包裝”之道,化“腐朽”為神奇,只為促成每一次“成交”。
廣告版
房子在鬧市區:坐擁城市繁華,一展王侯笑,不讓帝王家。
紅娘版
相親對象話多:活潑開朗,十分健談
廣告版
房子在郊區:遠離城市喧囂,大戶人家珍藏城市與自然
紅娘版
相親對象是個悶葫蘆:性格溫順,沉穩內斂
廣告版
有一條臭水溝子:一線江景,盡收眼底
紅娘版
相親對象收入水平一般:踏實肯干,未來可期
最后再不忘營造一波緊迫感,對你進行“逼單”
廣告版:
“限時優惠,錯過再等一年”
紅娘版:
“再不抓緊,好對象就被別人搶走了!”
總之,就是把優點無限放大,把缺點換種說法,包裝成優點。
無論是廣告還是紅娘,都是在用各自的方式,創造著美好的“邂逅”。廣告通過藝術的包裝,讓產品或服務超越其本身,成為消費者心中的向往;紅娘則憑借敏銳的洞察力和細膩的情感,將一個個看似平凡的人,塑造成他人眼中的理想伴侶。兩者雖手法不同,但目的相同——促進美好的相遇,讓這個世界因連接而更加精彩。
不過話說回來,雖說拿錢辦事,但是廣告公司和紅娘同樣作為中間人的角色,應該具備道德底線,對自己的介紹負責。
如果紅娘為了促成關系,把一個品行不端的人通過過度包裝的方式介紹給對方,造成了婚后生活的不幸福,那么無疑是違背了成就一段姻緣的初衷。
同樣道理,作為廣告公司,如果來者不拒,為了粗制濫造甚至假冒偽劣的產品能夠銷售出去,而在廣告營銷上無所不用其極,那么這樣的行為不僅是不道德的,也是對社會和消費者的一種危害。
早些年,在幫助老年人包治百病、幫助女性輕松瘦身、幫助孩子提高記憶力等保健品領域充滿了夸大功效甚至虛假宣傳的產品,好在如今市場監管越來越規范,這些虛假產品也在漸漸銷聲匿跡,但是仍然可能有“漏網之魚”。
作為營銷行業的從業者,應該堅持職業操守,不能助紂為虐,就像是華杉老師說的“不騙人、不貪心、不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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