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病:騙稿、惡稿、回扣……
來源:文案有翅膀(微信號:wenanchibang)
作者: 龐貝
客觀是披著華麗外衣的主觀。
從來沒有一個客觀觀點存在過。
所有觀點,皆是個人主觀意念。
騙稿
分兩種。
一者是用比稿的方式騙稿。這種司空見慣,廣告商只要不是餓慌而不擇路,稍微分辨下就可以避免。
另一種,則是最令人憎惡和鄙視的——服務幾個月,不付一分錢。
大到國際4A,小到本土作坊,甲方享受數月服務而不買單的消息時有耳聞。
從邏輯上來判斷,其實很難造成這個局面,但,又真實存在。
沒簽合同就干活,這是其中一大原因。廣告商為了拿下項目,前期免費付出,似乎也是行業潛規則了。某些甲方恰好就是看到了這個漏洞,畫大餅、吹大牛,極盡忽悠之能事,一步步讓廣告商陷入局里。服務了一個月,希望得到費用而服務第二個月,以此積累,輕輕松松甲方就騙稿數月。而廣告商,除了壯士斷腕,別無他法。
簽署合同依然不付錢,也有不少。這個原因就多了,挑廣告商的毛病,找服務的漏洞,說過程中的錯誤,一個鐵心要賴賬騙稿的甲方,下限是無底洞,與其辯駁是無效的。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沒有“吃小虧占大便宜”心態的廣告商,就不會滋生這類“騙得一個是一個”的猥瑣甲方。
有人說,干嘛不述諸法律?
從本人經驗判斷,我國法律永遠站在強勢的一邊。除非你本身就很強大,而且,耗得起。
惡稿
惡意返稿,是廣告人永遠的痛。
為什么半夜還在街上游蕩只有廣告人?(話說現在性工作者不站街了吧,買春自然也不在街上了)
很多時候,有多少個甲方就有多少種意見,何況還有代理商。
反復修改、推翻重來,屢見不鮮。
問題是,修改意見不是以策略共識為根據,而是個人喜好。
策劃主管喜歡紅色,銷售經理喜歡藍色,營銷總監喜歡白色,總經理喜歡粉色。這就意味著,你很有可能要返稿4次以上,因為層層過稿制,也是懶惰類甲方的心頭好。
與其說服務一個項目,不如說服務一群人。
這是廣告人的悲哀,也是這一行的頑疾。
至于廣告人自身的問題,不再討論之列,另開乙方病寫。
之前寫過一條微博,用來祭奠那些年,被斃(返)過的稿。
“出街就像生產。在這之前,被斃掉想法叫吃毓婷,被斃掉過程稿叫小產,被斃掉正稿則近乎殺嬰了。想一想,這些年被斃在腦子和電腦里的創意,都夠開一萬場超度法會?!?/p>
阿彌陀佛,善了個哉的。
回扣
關系大于專業的環境,回扣是永遠繞不過的坎。
中國有沒有不給回扣的廣告公司?即使有,也是鳳毛麟角。
某些甲方的貪婪,即可笑又可恨。月費使勁壓,回扣層層拿。婊子和牌坊,真的是樣樣都要占。
回扣的出現,一般和比稿有關。在這個過程中,決定最終中標的廣告公司,專業所占比例低得令人發指,商務報價和中間費用,往往才是最終的定音錘。
所以你看,出街的廣告,有幾個你覺得真是靠水準贏來的?
月費一天天往下降,薪水一天天往上升,本來廣告商成本就越來越高,再遇到不知收斂的甲方,完全有可能沒賺行,甚至小虧。
即使如此,甲方也不會少折騰,見下。
拖款
有沒有,沒被甲方拖過款的廣告商?
除了背景極深的媒體公司外,恐怕沒一家廣告公司敢舉手說沒有。
甲方拖款,理由無外乎三大類:
1、流程問題;
2、放款問題;
3、人事問題。
越是龐大的公司,付款過程越是繁瑣。
當然,甲方會覺得拖乙方款這種事,太正常不過了,正常到不需要任何主動或被動解釋。
乙方如果拖稿子一個月,會被解除合同。甲方拖款一個月,大概99%的乙方依然會屁顛屁顛地繼續服務吧。預留的1%,是我對有骨氣的廣告公司的致敬空間。
最可恨的,是那種無故拖款的甲方。沒有任何理由,認賬但不還錢。這樣的甲方,對廣告公司就是一場噩夢,投入人力物力精力,最終竹籃打水,輕的讓廣告公司損失幾個月月費,重則讓一間公司倒閉。
如此甲方,想必是會入阿鼻地獄的吧。
私忙
有些甲方可能不懂,乙方對你客氣,那完全是因為你的職位和身份,對你本人,指不定背后怎么鄙視呢。
本該是自己工作范圍的活,甚至是自己的私事,也一臉無賴樣地交給廣告商做。
不做吧,怕得罪人。做吧,又的確郁悶。
讓乙方做明明不是合約上的工作,似乎也成了甲方執行人員們的潛規則之一。
一旦你幫過一次,對方便自以為拿到了無償幫忙的通行證,時不時地給你來一發事兒,口吻儼然是下工作單,一點不滿意就提諸多意見,壓根沒把自己當外人。
憑什么廣告人加班加點做好公事,稍微擠那么點休息時間,還得為你的私事浪費生命,你羞不羞?
一個好習慣,需要十次好的行為。而一個壞習慣,只需要放任自己一次就能養成。
與某些甲方執行人員共勉。
專橫
以為賣過萬達,就知道綜合體的傳播了;以為賣過萬科,就知道住宅的傳播了;以為賣過龍湖,就知道洋房的傳播了。
自以為是的甲方,其實不在少數。
為什么總說廣告人和甲方是兩個星球的?
價值觀、創作觀、利益觀幾乎很難找到方向統一的。
當然,這得談談甲方的晉升制度。
銷售第一的大前提下,賣得好就是一切,賣不好啥都不是。
注定了,品牌、口碑、知名度這些虛頭巴腦又不能立竿見影的東西,永遠是排在后面。
更何況,房地產要個屁的品牌和口碑啊。
這就是廣告人和地產類甲方天生的基因不同了。
成熟的廣告人其實非常了解銷售的重要性,折騰熬夜,無非求的是,既能促進銷售又能水準出色而已。但往往,代理商和甲方,會把這個追求腰斬,最終只保留前半部分,讓后者躺在廣告人的硬盤里,聊以自慰。
說穿了,整個社會就是浮躁和功利的,房地產更是其中的優等生。項目品牌形象再好,調子再高,賣不掉房子的甲方職業經理人團隊,在集團那也是說不起話的。
利益才是最核心的要素。廣告人也要謹記。
派斗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古龍先生如是說。
越是大型機構,派系斗爭就越復雜。管營銷的一派,管招商的一派,管運營的一派,元老和新晉也互相不對付。
這或許是受斗爭洗腦教育的國人特色吧,內斗大于專業,整人大于做事。
這就牽扯到一個問題:廣告商如何站隊?
當然,如果你自詡實力強大,各方都擱得平,大可不必在意這些。
做不到的話,那就必須謹慎選擇了。
有一種人得勢前嘻嘻哈哈,得勢后橫眉冷眼,俗稱小人。這樣的甲方你得小心,最好不要有任何辮子被其抓住,不然會死得很慘。
有一種人職位不高,但上面有人,做事不力,但擅長馬屁。這樣的甲方你得小心,吃吃喝喝都是小的,關鍵時刻還要舍得出血。
有一種人一板一眼,極盡嚴苛,不講情面,這樣的甲方你得珍惜。如果他是高層,那你用做事的專業度讓其認可。如果不是高層,那你也要充分尊重,這樣對事嚴苛不講情面的人,對廣告商是很大的財富。
說穿了,利益永遠是排第一位的,無論甲方派斗如何,做好自己該做的,想到對方沒想到的,不犯錯,不留把柄,中立也不失為一種美好的處理辦法。
甲方病,其實更多是職業病。
居其位,現其形。
原本沒這些陋習的,進了這壇醬缸,也難免沾染,慢慢,就習慣了。
換了這個身份,大抵不會如此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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