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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幾個例子。
一、抄襲成反例
1、支付寶 VS Facebook
今年8月10日,支付寶9.9版本正式上架APP Store。打開的瞬間,有種熟悉感,似乎看到了Facebook。打開首頁,可以發現發布動態、好友推薦,以及信息流顯示方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不禁想起支付寶9.0版本的時候幾乎是把微信“像素級”地搬了過去。但并沒有達到預期。
2、墨客 VS Tweetbot
在2012年,微博的第三方應用墨客就被指責“像素級”抄襲Tweetbot,獨立開發者王凌公開表示:他只抄襲了1/3,1/3是Twitter和微博優秀的客戶端共有的,1/3墨客原創的,抄襲是因為對方的設計很優秀。2014年墨客2上線,因再度抄襲Tweetbot3成為圈內的眾矢之的。而用戶們似乎并不愿意為這個 Tweetbot 在地球另一端失散多年的孿生兄弟買賬。
3、Tuesday Bassen VS Zara
今年7 月 20日,26 歲的洛杉磯獨立設計師 Tuesday Bassen 在Instagram 上發了一張照片,指出Zara抄襲她的設計,在推文中,Bassen 寫到:“你知道嗎?有時候做個藝術家真的很糟心,因為像 @Zara 這樣的公司會不斷偷竊你的作品,然后否認。”迅速引起了粉絲和有相同遭遇的數十位設計師的聲援。
她委托律師聯系 Zara,Zara的回應是:“……我們拒絕你方申訴,理由上文已提及:你的設計并不獨特,很難想象,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會有多少人將其與 Tuesday Bassen 聯系在一起。”Zara以抄襲起家,這不是它第一次陷入抄襲丑聞。
發布的后一周,#boycottzara 等 Twitter 話題由此誕生,且參與人數持續增加。在 Zara 的 Twitter 和 Instagram 賬號下,十幾條最新發布的帖子下大部分是指責侵權行為的評論。
Zara 官方 Twitter 賬號 7 月 19 日網友評論
以上的例子都是因為吃了“速食”而消化不良。抄襲在各個行業都屢見不鮮,老司機們都麻木了。反應最激烈,感覺最受傷的是那群堅持原創、堅持情懷的理想主義者,但更多用戶們似乎對抄襲無感,他們討厭的是沒效果、沒態度、沒誠意。
阿里抄了微信、抄了facebook,人們吐槽的是支付寶在勉強自己做社交;墨客反復抄襲tweetbot,人們更反感的是他的節操和底線齊飛,擺出我抄是因為你優秀的強盜邏輯;消費者聲討Zara是因為他們是那些獨立藝術家的粉絲,Zara從經濟和情感上傷害了他們喜歡的藝術家。
這些案例成為反面教材是因為他們搞錯了一件事:copy只是過程,不是最終的結果。那么問題來了:抄襲的邊界到底在哪里?其實有些品牌已經給出了他們的答案。
二、高明的copy
1、衛龍 VS 蘋果
在電商圈紅透半邊天的衛龍辣條開創了小食品行業的先河。他們copy了蘋果工業產品的極簡展示風格,銷量創造了史上最高,用戶評論都是在打趣。衛龍是抄襲嗎?赤裸裸的抄。那為什么好評如潮?
因為他們用了一招“戲仿”。高大上的蘋果風遇上逐漸被市場遺忘的童年垃圾食品辣條,給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幽默感。相似的視覺元素、板式、字體,精心編寫的中英文案,微距拍攝、打光、照片處理,為了與蘋果看齊,都用足了誠意。人們對2塊錢一包的辣條原本就沒什么期待,這樣的誠意已然超出了預期。
衛龍比你更有創意嗎?它只是比你更會copy,最重要的是有效。
2、米開朗基羅
文藝復興后三杰之一的米開朗基羅,有人說他是天才、非凡的創作者,作品都是絕對原創。大師著名的雕塑作品《大衛》創作于16世紀的意大利。
當時顛沛流離的生活使米開朗基羅對所生活的時代產生了懷疑。痛苦失望之下,他在藝術創作中傾注著自己的思想,同時也在尋找著自己的理想,并創造了一系列如巨人般體格雄偉、堅強勇猛的英雄形象。《大衛》就是這種思想最杰出的代表。
但這件作品是憑空出現的嗎?米開朗基羅用自己時代的技術和語言傳遞了藝術的創意(聽上去很裝,但就是這樣),他的創作又啟發了后世的藝術家。任何創意都不可能在真空中產生。
你會說米開朗基羅是抄襲嗎?不能。作品創意可能雷同,但是已經擁有了自己的生命。因為米開朗基羅為作品注入了自己對時代的態度。
3、施樂 VS 微軟 VS蘋果
熟悉蘋果歷史的人知道,蘋果早期個人電腦的操作系統是“偷”來的。具有傳奇色彩的富士施樂PARC研究中心在1973年就研發出了全世界真正意義上的第一臺個人電腦Alto。
它設計由一個人使用,有鍵盤和顯示器,采用了許多奠定今天計算機應用基礎的技術:首先是圖形界面技術;其次是以太網(Ethernet),它在當時就實現了Alto計算機間的聯網功能;最后它還配備了一種三鍵鼠標。但是這個產品被閑置了,因為管理層不知道如何量產和營銷。
到了1979年,喬布斯以讓施樂注資100萬美元的條件(蘋果上市之際,后來施樂手中的蘋果股票市值一度達到了1.76億美金)要求參觀PARC研發中心。見識到了融合了實現聯網、圖形用戶界面技術以及鼠標技術的Smalltalk。要知道當年蓋茨還在賣自己的BASIC程序呢,擁有屬于微軟的DOS操作系統還是兩年后,而有圖形界面的Windows操作系統那更是遙遠未來的故事。
于是,蘋果使用了施樂Alto領先世界PC市場10年的新技術 。喬布斯自己說過:“我們從不以偷竊別人的偉大作品為恥!”后面的事情全世界都知道了,蘋果的麥金塔電腦橫掃了世界。蓋茨后來又從喬布斯那里山寨了圖形用戶界面技術,從而打開了Windows的時代之門。然后,施樂微軟蘋果打起了連環訴訟案,這是上世紀最大的一場IT訴訟案,訴訟和上訴期共6年。
諷刺的是,在施樂被冷藏被忽視的PARC研究成果,成就了一大波的抄襲者。施樂發明了以太網技術,后來的最大受益廠商是思科;施樂推出了頁面描述語言Postscript,而該領域最成功的廠商之一是Adobe;施樂在激光打印機技術上起步很早,而該領域商業上最成功的是惠普。
就像 Android 和 iOS,Windows 與 OS X,它們確實在互相借鑒的過程中互相加速成長,當然它們存在巨大的差別,有自己獨特的“改良”。蘋果是抄襲嗎?當然是,但是這段人盡皆知的秘密卻沒有招來多少罵名。因為的確是蘋果將先進的成果推向了全世界,并在此基礎上形成自己獨特風格,發揚光大了。
所以他們是更有創意嗎?他們更懂得抄什么,怎么抄。
三、總結與啟示
抄了用不好,還被發現了,就會被罵剽竊。“隱匿是剽竊的核心特征”(《論剽竊》,理查德·波斯納)。人們對復制行為經常是不說明的,因為已經為預期讀者所知。支付寶9.0、9.9版本、墨客的罵戰、Zara的聯名抵制,或者是抄襲了沒效果,或者是抄了態度囂張而不真誠,才吐槽如潮。人們對你抄不抄,沒那么關心。
文學領域有個概念叫“戲仿”,一個戲仿作品可能會大量引用被戲仿作品,總是復制風格、主題、內容等鮮明特征。周星馳的每一部戲都有大量戲仿的鏡頭,大家更熟悉的說法是惡搞,他創造了惡搞類喜劇的巔峰。有時候明明是抄襲行為,但是用戶并不在意,因為這種行為對他們沒什么影響。
抄了用得好,明擺著讓你發現,這是致敬。杜琪峰的《柔道龍虎榜》中很多鏡頭和臺詞都參照了黑澤明的《姿三四郎》,人家還擺明了就是致敬。優秀的東西被發揚,人們不會拒絕。
抄了用的更好,被發現了,就是借鑒。哈羅德·奧格等·懷特提到過一個經典原則:“真正的原創性是通過模仿實現的——這個模仿經精心的選擇模本加以個性化的重述,最終實現對模本輝煌的超越。”莎士比亞抄襲了普魯塔克在《安東尼與奧利佩特拉》中的畫舫場景,但莎翁將其改良了,莎翁依舊是那個受人敬仰的莎翁。
本雅明在《機械復制時代的藝術品》中提到一個概念,叫“靈韻”。擁有靈韻的藝術品充滿一種神圣感,每一件藝術品都有它特定的獨一無二的意義,從一產生就成為了歷史的存在。這是機械復制的作品沒有的特質。
為了追求效率而一味借鑒,可以理解為另一種形式的涸澤而漁。“每一種藝術形式,在消亡前會迎來它的鼎盛時期,在危機中表現出極端性和粗野性”(本雅明)。當沒有誠意和態度的抄襲泛濫成災的時候,也是這種優秀作品和形式走向消亡的時候。這也是為什么去年紅透半邊天的雞湯體會逐漸沒落,寫的人多了,也就沒人看了。
抄還是不抄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你為什么抄?怎么抄?最難的部分在于如何實現“輝煌的超越”。許多初入職場的有志青年滿腔熱血,尤其在創意領域,覺得抄襲都是可恥的,要自己進行全新的創意,每每方案被斃。
沒有創意是真空產生的,他人的探索告訴了我們一些本質規律,而本質的東西幾乎很少改變,譬如人都是懶惰的,所以才會有Steve Krug的“別讓我思考”的設計原則(《點石成金》),譬如人都是感性的動物,所以才會有Stephen P. Anderson的《情感化交互設計指南》。
你說這些基本準則的使用是不是抄襲?難道抄鮮為人知的東西叫抄,抄人盡皆知的東西就不叫抄嗎?這些已經成了共識的規律,如果你不用,才會成為出局的那一個。(當然有時反其道而行,也是一種方式)
市場的力量偏好原創性,而創造性抄襲可以降低試錯成本,是對市場價值觀的迎合。只是這其中涉及到職業操守、個人理想、社會道德等層面的反思。面對抄襲,我們需要的是冷靜分析,而不是憤世嫉俗地指責或者蠻橫的辯解。
更多時候當我們自己面對抄還是不抄的抉擇,這是一種誘惑。如果我們能更深入的理解原創性的話,就會發現模仿者可能會比被模仿者創造更大的價值,原創性意味著差異,而不是單一的創造性。
你可以學習優秀作品的形式、結構、概念、立意、創意,你也可以學習對方的經典內容、版式、規則、技術、邏輯,但前提是你必須做得更好,否則就要做好千夫所指的準備。
要實現輝煌的超越,意味著最終作品必須有屬于自己的“靈韻”,照搬照抄的行為往往也并沒有什么好結果。任何事物的成長都需要時間和土壤,別人優秀的作品就是土壤,我們需要的是不斷地積累、思考和練習,天賦是老天賞飯吃,能吃多久全看自己。別人并不是比你更有創意,只是他們更明白怎么“抄襲”。
作為設計師,我們追求創造性,但哪里有憑空的創造性。這件事的關鍵還是平衡,把抄襲當做一種成長的方式,而不是謀生的手段。抄抄抄,會讓你暫時走的快一些,得到更多的關注,然而并不會讓你走的更遠。人還是要有理想的,否則跟咸魚有什么區別(《喜劇之王》),別忘了你入行的時候心里的那點熱血,時時問問自己能不能為客戶、為公司、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價值?
既別憤世嫉俗,也別做條咸魚。
最后:2014年開始可以申請軟件的圖形用戶界面專利了(如果你有需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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