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3000萬,轉化0.00008%?百雀羚的刷屏到底“值”嗎?
原以為百雀羚的刷屏案例已經像以往的刷屏一樣一陣風過去了,畢竟已經過了兩天了,但是今天下午看了看微信群和朋友圈,討論的熱烈程度居然完全不遜于第一天,我也是納悶了……
關于百雀羚這次刷屏,后續出現了兩個爭議點,第一個是對于圖中明星人物的侵權與否,第二個是刷屏之后的轉化情況。
對于是否侵權這個點,我簡單說一下,雖然我們在看了“解析對比文章”之后,也能看出來這些人物的確是摳出來的,但要說侵權,甚至告上法庭,恐怕還不占理。說侵權的可能過于嚴苛了。但對于創意方和我們這些自媒體來說,這樣的經驗已經吸取,在今后應該盡量避免這樣的情況。
其實我想講的是關于百雀羚刷屏之后轉化的問題。今天下午,我的好友“公關界的007”寫了一篇《哭了!百雀羚3000萬+閱讀轉化不到0.00008》,不到1小時已經沖到了10萬+。
當我看到推送的那一刻,我已經知道這篇文章必定是“爆文”,但我不得不承認,我一開始并沒有看完,在朋友圈大量轉發之后,我抽空看完了這篇文章。但依然對文中的觀點不怎么贊同。
根據007的觀點,百雀羚這次刷屏曝光量微信至少3000萬,但截止5月11日中午12點,其淘寶旗艦店只有2311件預定,按照40元預定金額,總預定金額是92440元,按券后單價346元計算總銷售額是799606元。只粗算微信3000萬+閱讀轉化不到0.00008。
首先,我并不想去深究這樣的計算方法和數據是否準確,先探討一個問題:廣告的本質是什么?
我對營銷,或者廣告的定義是這樣的:所謂廣告,就是讓不知道你的品牌的人知道你的品牌,讓知道你的品牌的人喜歡你的品牌,讓喜歡你的品牌的人購買你的產品,讓購買了產品的人經常買你的產品,讓經常買你產品的人推薦別人買你的產品。
我們把這句話拆開來看,廣告的最終目的到底是什么?
1、“讓不知道你的品牌的人知道你的品牌,讓知道你的品牌的人喜歡你的品牌”
廣告的第一個目的:曝光量。
2、“讓喜歡你的品牌的人購買你的產品,讓購買了產品的人經常買你的產品”
廣告的第二個目的:轉化購買/復購。
3、“讓經常買你產品的人推薦別人買你的產品”
廣告的第三個目的:二次轉化。
很明顯,品牌做廣告,不一定是追求銷售轉化的,曝光量同樣是一個很重要的訴求。
好了,現在我們再來看看,百雀羚這次的投放,目的是什么?也許有人看到了廣告最后的這一段,誤以為百雀羚的目的是天貓店的商品購買轉化。
但我不得不說,非也。
百雀羚的這次投放,從很多跡象都可以看出,其首要的目的,是追求曝光量。最好的證明就是,它投放的“局部氣候調查組”以及引爆的“4A廣告門”,都不是追求購買轉化的自媒體。
其次,并不能因為廣告中明確的指向天貓旗艦店而肯定其銷售轉化的目的,大家可以隨便看看,那么追求電商轉化的軟文,在最后至少也會帶上一個淘口令鏈接。
百雀羚市場部自己也承認,這次的廣告,本質上就是一次常規節日(母親節)的普通投放,對于結果并沒有想太多,這次的刷屏,也根本在意料之外。
也許有人會說,難道百雀羚花了這么多錢,就真的沒想要銷售量嗎?營銷,到最后不得落在“銷”上面嗎?
最后,我的觀點,百雀羚的這次刷屏,已經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單篇600多萬的微信曝光量,加上這么多討論的熱度,曝光量近1億,夫復何求?
那么百雀羚看似“慘淡”的銷量又怎么解釋呢?
我們都很清楚,百雀羚在天貓上的銷量,并不會因為這條廣告而出現暴漲。況且,廣告的轉化,不能完全按照天貓店的銷售情況來衡量,線下的量、京東等其他電商平臺的銷量,都被忽略不計了。
再說時間維度,百雀羚的廣告刷屏到現在,2天時間,就能衡量轉化情況嗎?我相信品牌方都應該很清楚,2天時間是不能說明問題的。
即使從消費者的角度,我被百雀羚的廣告吸引,決定要買,就一定要馬上買嗎?能不能等手上的用完以后再下單呢?我被百雀羚刷屏洗腦了,即使今天沒買,下次逛超市時看到了,買了,這又算不算是這次廣告的轉化呢?
我想我有必要提醒大家一句,百雀羚已經連續兩年蟬聯天貓美妝全年銷售冠軍。這樣的轉化,你說慘淡嗎?
總而言之,從“投入/曝光”這樣的思路來看,百雀羚絕對是做了一筆劃算到不行的投放。退一萬步說,也絕對不可能是一個“慘敗”的案例。
以上。一點不同意見,歡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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