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B輪融資1.2億不過是蚍蜉撼樹,與拼多多有本質不同
云剛剛集在4月23號拿到1.2億美元B輪融資,加上拼多多快速崛起,社會和主流媒體開始認真琢磨起了社交電商。
新京報做了報道,到企業工廠去參觀,找行業里的人交流,主要研究拼多多、云集、環球捕手這幾個代表。最后問我:怎么看待這幾家“社交電商”的火爆現象?
我是做營銷的,商業評論不是自己的主業,當然過去也“不務正業”的做過評論,歪打正著,卻打臉大佬,所以有人說我太狂了……今天可能又收不住了。
《轉型王道》一書闡述了我對社交電商前景的樂觀判斷和基本的方法論,但云集這類模式我一直不看好,我的論斷過去已經說過多次。
簡單概括,其弊端至少有這個三個:
1、平臺銷售給用戶(客戶、經銷商、代理)的是發財夢。
2、經銷商銷售給消費者的也是發財夢,因為主要目的是要讓消費者消費然后也變成經銷商。
3、所有人都為“發財”而來,注重的是如何去發展下線(代理),當“發財”成為主打產品而很難兌現的時候,必然是泡沫,是泡沫總會破滅。
云集拿到B輪融資,這是社交電商真的是蓄勢后的爆發,還是資本的意淫?這個我不清楚。新京報的老師說他也有同感,因為不管是拼多多還是云集口碑都不好。
其實我內心的聲音,更傾向于后者——這很可能是資本的意淫。拼多多的火爆是真,云集捕手的火爆多半是臆想,資本可能是看到拼多多的發展(估值近150億美金),覺得同為“社交電商”云集也有巨大的機會。
拼多多的成功離不開社交分享,但拼多多的社交分享是基于“消費”,分享者分享能獲得即時獎勵,比如邀請朋友砍幾刀降價多少,某些商品開團后讓朋友一起買,然后就能以較低價格買到產品。拼多多把“分享機制”做的很扎實,文案也相當優秀。
再看云集,先交365元管理費,然后在平臺消費有一點優惠,發展下線能獲得部分收入。它的分享,多半是基于“發財”,“消費者也是消費商”“分享經濟”等術語逼格很高,但基本都是唬人的。
如果云集能讓人發財,那是有希望成功的,但實際上它做不到,至少90%的參與者都會撲空。
任何商業模式能夠存在,肯定是創造了新的價值(一些還降低了成本),拼多多云集都能創造價值,但云集能創造的價值不夠“分享”。
拼多多的主要弊端在于供應鏈(產品質量問題),售后體系也不完善,還有一個風險就是微信是否會拿它開刀(騰訊是眾多投資方之一)。誘導分享不明顯,說到底還是產品質量和售后,如果負面太多有人鬧,微信和監管部門拔刀可能性大。
云集的產品質量基本不會出問題,它的主要風險來自政府監管,特別是出現較大負面,基于三級分銷的“分享”機制就會躺槍,不管是不是涉嫌傳銷,都會被戴上這頂帽子。之前已經吃過一張罰單了,下一張飛來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甚至更嚴重。說到底,最根本的還是這種模式創造的價值有限,對人錯誤引導(誤導)廣泛存在,參與者很高期望到很失望產生的負能量很大。
那些負能量就如人體的癌癥,會潛伏,控制不好就會變大會惡化。
資本一直不看好微商,因為微商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太大。要是看好平臺型三級分銷形態的社交電商,在一定程度上是罔顧商業底層規律,終將被規律拋棄。
這次我又與大佬們觀點對立,希望時間證明我是錯的,畢竟我不靠這個吃飯。
評論
評論
推薦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論一下吧!
全部評論(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