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效果廣告為王的時代,品牌廣告真的沒用了嗎?
臺灣奧美首席創意長胡湘云曾說過一句話:
“一個品牌如果只是銷售成功,那它的野心不夠大,我覺得一個品牌的成功,銷售是必須要有的,可是一個企業一個品牌如果沒有影響力,它是不成功的。” 這句話放到急功近利的當下,似乎頗有諷刺意味。
因為對于大多數品牌而言,“品效合一”或“銷量”在某種程度上,既是傳播的目標,又是傳播成功的標準。 更重要的是,這一套標準貫徹品牌大大小小的每一場傳播。對于品牌想要什么,作為一名市場營銷人員來說想必再清楚不過。
但捉襟見肘的預算,緊張局促執行的周期,無數次刪減修改的創意,事后自夸自賣自叫好的案例包裝……一整套組合拳打下來,真的就廣為人知了嗎?
其實這里核心的矛盾點在于“品”是累積的過程,“效”是可衡量的單場傳播的效果,從這一維度來講品效根本不可能合一,除非運氣極好踩在一個引爆點,恰好極大的聲量+口碑帶來了極大的轉化。
但即便如此,在當下的傳播環境里,品牌們對于“效”的追求依然更強于“品”,畢竟“效”是實實在在看得見的轉化,并不像當年傳統媒介下一炮打響的“品”就等于“效”,那么問題來了,在效果為王的時代,品牌廣告還有用嗎?
01. 為什么讓人記得住案例越來越少了?
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大家可以回憶下近幾年特別出圈的案例,大家還記得多少呢?反正除了贊助春晚的抖音、快手,我就只記得一個《后浪》。
想想前幾年,我們都還在討論杜蕾斯,討論“每一步都算數”,討論天貓國潮,而當下各大案例網站每天更新那么多,即便投再多的媒介,也難以實現真正意義的破圈。 如果仔細思考的話會發現,凡是那些真正出圈的讓人記得住的廣告,品牌向的比例要遠大于效果向的比例。
究其原因,除了較大的投放預算外,更大的因素在于踩中了時代和大眾的情緒。
比如《后浪》是從時代層面談價值觀,Newbalance是從人生層面深入洞察。毫無疑問,共鳴性的東西更能讓人印象深刻且產生意義。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品牌廣告它是真實有效的,它能夠經得住其他內容的沖擊和時間的洗刷,一提起某個話題點便能回味良久,直到放到今天來看,依舊是佳世之作。但為何當下的品牌們,就不吃這套呢?
這是因為高度信息沖擊和大眾認知的整體提升,使得傳播的媒介變得碎片化,除了國民級的或人類價值共性的共鳴外,很難再在某一點的層面達成大眾共識,所以想做全民傳播,就只能做成事件,而事件的核心是引起注意,卻不是深度溝通。
就像我們每天刷微博熱搜一樣,我們知道了這件事,但知道只是淺層面的認識,明天一過又有了新的熱搜,那昨天的熱搜自然而然淡忘。 而且前面也說了,當下品牌們更注重ROI,品牌廣告要投入這么大的廣告制作費+媒介費用,自然而然得有人承擔這個風險,成則皆大歡喜,那要是不成呢?
02. 只聚焦生意而忽略品牌建設有錯嗎?
除去一二線城市這種互聯網大廠,聚焦四五線的一些小工廠,你會發現,他們會有一部分預算用來投放社交媒體的信息流廣告,偶爾也時不時會找一些咨詢公司來幫忙做個定位啥的,但他們從不重視自己品牌體系的搭建,當然他們也可能沒太意識到或沒有系統的理論框架來做支撐。 他們衡量營銷效果的標準就一個——賣貨。
對于那些唯品牌論的人來說可能會有疑惑,當這種企業發展到規模足夠大的時候,他們難道也不需要做品牌嗎? 關于以后的事實難判斷,但從當下來看,他們的目標似乎就是要成為制造界的富士康,多搞搞幾個區域,多搞搞幾個代理商,多打通些渠道,多賣賣貨,這就是很簡單的訴求。
而且像這種企業占我國的絕大多數,畢竟現階段的中國還是制造大國,產品遠多于品牌。 如果仔細品這種現象的話,會發現這里面也有一個核心的矛盾點,那就是銷售問題并不一定非要依靠廣告或創意來解決,因為他們的模式很好的驗證了“產品就是內容,功能就是營銷,用戶就是渠道”這句話。
如果說非要和營銷掛上鉤的話,他們可能更需要的是得以改進的廣告產品,比如基于大數據、算法的技術型投放,比較重視用戶體驗的體驗型投放等。
但不管怎么投放,他們的核心就是營業額,而品牌廣告于此可做可不做,我覺得這也是很多廣告公司落座一二線城市的原因之一吧。
03. 品效合一會是一個偽命題嗎?
之前看網上有人評論說,“品效合一”其實是一個偽命題。 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在網上也看到一個比較滿意的說法,叫做“品效協同”。
關于傳播我覺得品效協同或許更適合當作傳播目標,每一次傳播在追求單次傳播效果的同時,也能塑造品牌口碑,增強用戶好感。 但是這里面還有一個問題,所謂的“效”就真的就是指實實在在的ROI或帶貨量嗎?
我們可以把品牌傳播歸置為幾種類型,強資源模式(比如用明星代言人),明星老板模式(比如雷軍、董明珠)、技術極客模式(比如大疆)、功能體驗模式(比如家居品牌)、產品傳播模式(大多數品牌)、土豪請客模式(比如滴滴)、倚小賣小模式(比如網紅品牌)等。
把這些類型列出來之后你會發現每一種類型的傳播模式所謂的“效”都有不同的標準,有的重數據,有的重轉化獲客,有的重品牌知名度,有的重銷量,不同模式對應不同的“效”,所以有些時候同步概念的標準很重要,而不是帶著認知偏差去衡量傳播效果。
對于乙方來說,品牌廣告其實是挑戰也是機遇,因為當下傳統媒體衰弱,效果公司蠶食,加上創作門檻降低,抖音快手各大KOL的創意也并不亞于廣告公司,信息對稱也正逐漸有所改變,重要的是甲方的能力也大大提升,更有一些段子集團對生意虎視眈眈,所以對于乙方自身的突破來說,道阻且長。
而所謂機遇,一方面源自所謂乙方的專業度,這里并不是單指專業的美術、導演、文案、策略,而是指這些的總和,雖然在單方面的核心競爭力已同外界相差無幾,但整體的專業廣告業務的服務,外界一時半會兒應該很難超越或取代。
另一方面信息去中心化和去工業化之后,品牌明顯不夠用了,所以新消費趨勢如火如荼,但新消費品牌的傳播突破點在哪里,他們核心的瓶頸和訴求在哪里,傳播公司到底能不能發現并能給出完美的答案,一切都是未知,但一切又都充滿可能。
最后用一句大佬的話送給置身急速繁雜世界中的個體:
無論時局怎么糟糕,無論生活怎么壓抑,無論經濟怎么崩潰,無論文化怎么淡薄,無論行業怎么無力,都得過好自己的生活,讓自己健康健全的過,很不幸我們處在一個流沙社會,沒有更強烈的粘結力,即使這樣,我們也要努力活出我們的光榮、自豪、喜悅和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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