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品牌價值,三個民間標準
最近太忙了。路上發一些感悟。
一直在思考,什么是品牌的真正價值?
如果把很多復雜的事情簡化,其實品牌的價值,就是大家行動上認不認可你的品牌。
價值不等于市場,你覺得蘋果很牛,但你不會用蘋果,蘋果也不一定是第一名。第一名,有時候也不一定讓人感到配得上老大地位。
這就是價值和地位的區別。
回來接著說。
衡量品牌,我和一些朋友討論早有一些定論,我們會認為有一些民間的標準:
1,別人愿不愿意,把你的logo穿在身上
想評價品牌的價值。把很多品牌的logo都做成t-shirt 然后掛在淘寶上。同樣的設計。只有logo,銷量能帶來數字化的衡量和感受。
你說的好。我說的好。到頭來,是大家認為的好。其實很多品牌自己給自己很多限制,假若回歸到自己的logo能不能被人們主動印上身上為目的,可能思路會有些改變。
2,你在合作中,什么品牌愿意和你玩
合作這個事。強強是聯合,弱弱是聯合,強弱是高攀低就。誰都不舒服。俗話說,你身邊的人決定了你什么樣。
品牌每天都在自己傳播,有多少品牌的朋友。這些朋友的質量越高,BD部門的功勞越大。雖然這些功勞平日里不顯性。不代表沒有作用。(我還要說,你看平日里公關不出事都靠后站,而出事了,都給抬出來頂前面擋子彈,是不是也一樣。)
這背后的學問很大,不是一個階層的非要擠入另一個階層,非常痛苦。就算有了名媛的朋友,也不代表你就是名媛了。所以品牌方要有更多朋友,應該靠吸引,強求來的也難以維系。要吸引更多品牌,就是自己有更多的努力,讓人看見。
不過,一直出去交朋友,這個也該鼓勵。social時代得social。
3,人格可感知
人們能感知,奧利奧、mm豆和smart是一掛的。調皮搗蛋。因為他們有人格,人性。這些品牌個性讓更多的birds flock together.
一個品牌沒個性,等于命宮缺失啊。我們常記不住默不作聲的人,性格模糊不清的老同學。卻能記住桀驁不馴的孫悟空、性如烈火的李逵、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所以,有別人沒有的個性,才是最歷久彌新的記憶點。做品牌,認知、美譽都得抓。在生死存亡的時候,因為利益訴求,認知往往占據上風。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美譽變得更重要。如果一個有名的人,比如羅永浩大哥,他有爭議還好,假如他扣上了“惡名昭著”的帽子,價值感跌了,就難以翻身。
一個品牌的管理,是充滿了長短線思考的漫長過程。價值和價格,是永恒的話題。
在一個要走出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大勢之下,塑造有高價值品牌感、業務實力扎實的品牌形象。會為長期爭奪帶來更大的優勢。
來的快,去得更快。這個商業社會需要魄力也需要智慧,需要聰明,也需要嚴謹,需要不可一世的天才,也需要腹有甲兵的積淀。品牌是門學問,如奇門遁甲一般變化無常。所以任何事不該輕易定論。
個人拙見,如果我認為品牌從價值感上有一個成功,我會認為它是一個活人,辨識度很高,有社會的角色,任何人都愿意和它產生聯系。因而被熱愛,被喜歡,被擁護,這才是從品牌價值為目標下的,品牌的成功。
而這正是我們長期以來,造不出機器貓、造不出熊本熊,造不出高價值感品牌,所以稀缺的視野盲區。問題被發現,才有值得我們有更多深層的思考。
車上碼字。排版勿怪。長期讀者催更,但工作太忙。深表抱歉。感謝你們愛我的觀點和文字。也感謝您們的批評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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